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临武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1月15日依法任命的27名临武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有4名人民陪审员在任职期间辞职,现有23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3年1月15日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陈建初、黄金凤、范陈念、陈卫平、陈燕玉、雷华、宁军、雷丽萍、朱亚君、陈建辉、张元良、胡昌明、刘孝文、罗雄斌、雷小梅、周建丰、艾雄生、尹国保、邝艳义、张万友、谭江圣、邓素英、罗红日。
特此公告。
临武县人民法院 临武县司法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