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本院日常勤务要求,临武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司机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C1以上驾驶证。
年龄均计算至公告落款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体检和政审。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0日。报名人员准备好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①个人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表可自临武县人民法院官网下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④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2、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测试人选。
(二)技能测试:现场实际操作。
(三)体检和政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政审由政治部组织实施。
四、上岗及待遇
(一)签订聘用合同: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院与聘用者签订岗位协议,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85%工资发放。
(二)工资及待遇:薪酬待遇工资标准暂定为2000元/月(含“五险”)。另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产生的差旅费,标准100元/日。
工龄工资100元/年,最高不超过 800 元(即工龄最高计算8年);享受伙食补贴、工会福利,遵守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纪律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密切关注临武县人民法院官网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本方案由临武县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5-6331878(临武法院政治部)。
临武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