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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兄妹继承酿成讼,法官一锤定纷争
作者:王小雅  发布时间:2021-06-23 17:34:10 打印 字号: | |

2021年6月22日,家住郴州市区的雷艺玲特地来到临武法院,向其案件的主审法官--临武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曾凡君同志赠送锦旗,感谢临武法院公正执法、勤政为民。

雷某仁与谭某姜系夫妻,生前生育子女三人,分别为雷某1、雷某2、雷艺玲。谭某姜在世前为了临武县某局应向其货币化补偿安置费261 000元提起了行政诉讼。经两审判决,谭某姜的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临武县某局应支付给谭某姜的货币化补偿安置费261 000元成为谭某姜的遗产。谭某姜生前未立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因雷某1、雷某2、雷艺玲就如何分配该笔遗产未达成一致意见,无法领取该笔款项。2020年11月雷艺玲向本院就上述遗产分配提起继承权纠纷。经审理,雷雷某1、雷某2、雷艺玲均为被继承人谭某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尽了赡养谭某姜的义务。同年12月,本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2020)湘1025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被继承人谭某姜的货币化补偿安置费261 000元,原告雷艺玲、原告雷某2、被告雷某1各继承87 000元。判决生效后,雷艺玲持生效判决书领取了87 000元案款,后雷艺玲向本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临武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中之重的实践活动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案的公正判决正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体现。

 

 
责任编辑:谢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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