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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法院答卷请您“审阅”——临武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1-02-03 11:58:39 打印 字号: | |

2018年以来,临武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涉恶案件16案80人,审结“保护伞”案件3案3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2018年、2019年、2020年均实现黑恶案件年度清零,结案率100%。

三年来,临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邝俊等人组织卖淫抢劫、敲诈勒索系列案、杨金龙等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投放危险物质系列案、王周武等15人强迫交易案、王庆国等8人强迫交易案、原汾市派出所所长郭建林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徇私枉法、贪污案、原石桥村村支书文平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涉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及正常的经济秩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问题清单落实会) 

谋“全局”

涉黑恶案件审理稳扎稳打

临武法院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及时部署、统筹谋划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院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包括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在内的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武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坚持严格把关、高举高打,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4人,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12案43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涉恶案件)

破“难点”

证据裁判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在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中,临武法院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做到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排除合理怀疑,确保证据确实、充分。杨金龙、向哲、黄棕晴、龙淼生、周安科、李永军等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投放危险物质系列案,因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未对各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各被告人串供,均辩解或证明杨金龙倒入临武正邦养殖场蓄水池的是“自来水”,而不是农药。在审理中,法院对各被告人的交代进行充分辩证,指出其言辞证据中存在的矛盾,对串供的证据材料不予采信;针对杨金龙辩解案发当日蓄水池中检出的农药成分来自于猪场水源,法院组织了对蓄水池正常使用时的水样进行补充鉴定,从中未检出农药残留,进一步反证了杨金龙投毒的事实。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周安科推翻了以前的供词,当庭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理,该系列案的审理圆满画上了句号。王周武等15人强迫交易案,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措施前,被告人数次召开会议,解散了微信群、藏匿了手机、订立攻守同盟,导致各被告人在侦查过程中的交代前后矛盾,而一些被害人因为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作证或者证词避重就轻,定罪量刑的难度极大。当时正值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的关键时期,该案审判团队发挥连续作战精神,放弃节假日休息,夜以继日加班加点,翻阅该案数十本卷宗逐一审查证据,抽丝剥茧、厘清事实,制作案情分析表,准确认定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纠集者、积极参与者和主从犯,判定是否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确保罚当其罪,该案上诉后维持原判。

 (王周武等15人强迫交易案庭审现场)

疏“阻点”

专业审判确保精准打击

黑恶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决不“拔高”也不“降格”。临武法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作,充分运用案件会商机制,加强协调沟通,统一法律适用尺度,确保案件质效。郭建林、文平军、熊志新三案,起诉时在临武属新类型案件,且在侦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员争议较大,社会上有人故意谣传“是借扫黑除恶整人”,院长王郴林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将三案均指定由主管副院长直接主审或者担任审判长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要求法官做到“五精准”:即精准审核证据、精准认定事实、精准释法说理、精准定罪量刑、精准定性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牵连犯罪、主犯与从犯,并在判决文书中逐一释明,直面反击社会谣言,办案人员、律师等均心服口服,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

(文平军、郭建林、熊志新“保护伞”案庭审现场) 

盯“问题”

努力提升社会管理规范化水平

  1. 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了问题、分析了原因,依法发出了司法建议。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6条,收到被建议单位反馈6份,反馈率100%。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促进相关单位改进了工作方法,完善了内部治理,提升了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滋生蔓延,提高了社会风险整体防控能力。

  2.  (人 犯 押 解)

  3. 力“攻坚”

  4. 全力推进工作进度确保黑财清底

  5. 临武法院坚持案件清结与黑财清底同步推进,不断加大黑财执行力度。着重强化案件前期的财产查控、侦诉审衔接力度、执行强制性和穷尽性。自“六清”行动开展以来,临武法院成立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专班,院党组成员带头包案、亲自抓案,集中全院优质执行资源办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逐案分析研判,全力推进工作进度,确保“黑财清底”工作按期完成。已生效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合计171.33万元,没收车辆30辆,执行案件57件,其中执行完毕案件53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件,终结1件,执行完毕率92.98%。

  6.  (武 装 押 解)

宣“战果”

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武法院始终把宣传发动摆在重要位置,按年度制定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发动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每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均制定了宣传方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学生等共计200余人旁听庭审,提升审判的教育警示作用。充分运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不间断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画、视频相关信息;利用LED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在法院办公区、家属区、老法院、派出法庭设置永久性标语5条,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漫画20余副;印发布告8000余份,在临武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然村、学校张贴;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格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对重大涉恶案件,12次邀请县电视台等媒体走进法庭,进行全方位采访报道。被告人王周武等15人强迫交易案以线上网络直播的方式通过龙源临武APP和中国庭审直播网向网民直播了整个庭审过程,在线观看人数超过五,受到了广泛好评。邝俊等5人涉恶案及杨金龙等4人涉恶案均在市级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杨金龙等涉恶团伙被打掉后,临武正邦养殖公司的生产迅速恢复,生产规模翻了5倍,效益显著提升,为稳定县域生猪生产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负责人向本院送来 “扫黑除恶显神威,净化环境促发展”锦旗。共有70余篇关于扫黑除恶的新闻稿及案例发布国家、省、市、县级媒体上,其中案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与受贿罪牵连时是从一重处还是数罪并罚——文平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入选最高法院2020年度案例。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大考、见真章、验成效的决战之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临武法院将继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受害人送锦旗致谢)

 
责任编辑:邓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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