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临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邹音等17人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杰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邹音等17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临武二中部分师生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被告人邹音与被告人陈辉跃在戒毒所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邹音通过陈辉跃相继与被告人熊凯悦、曹合建、杜华英等人相识,之后逐渐形成以邹音、陈辉跃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该贩毒团伙分工明确,被告人段智波为邹音、陈辉跃在郴州贩卖毒品时的马仔,熊凯悦为邹音收取毒资,由曹合建、杜华英、邝代雄、成武波等人将毒品从郴州运输至临武,再交由被告人成武波、邝日军、邝代军、肖定文等人。
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人邹音等17人累计贩卖毒品二十三起,贩卖冰毒1313.08克,麻古476粒。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临武法院深入落实司法公开,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走进法院、旁听庭审,提高工作透明度,“零距离”监督和指导工作,有效推动了法院工作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