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重拳打击拒执行为喜获战果。被执行人欧某的亲属主动找到执行法官代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判决义务,但欧某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6月5日,临武县人民法院判决欧某偿还原告唐某借款本金91200元及逾期利息2604元。判决生效之后,欧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2019年7月8日唐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欧某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并且没有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2019年8月29日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欧某司法拘留15日。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唐某与欧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欧某将寄存于唐某处的105个锂电池取走变卖,欧某当日返还2万元给唐某,剩余款项最迟于2020年2月低还清。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欧某将锂电池取走变卖,但并没有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将欠款归还于申请人唐某。据唐某提供信息每个锂电池的成本是800多元,对外售价每个锂电池的市场价是1000多元,总价值在10万以上,足以偿还该笔款项。
被执行人欧某的行为已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0年9月3日临武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欧某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欧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欧某被刑事拘留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迫于法律威慑通过其亲属多方筹集了10万余元,并主动找到唐某协商,最终一次性将欠款还清,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到位。虽然欧某的亲属代为履行了生效判决义务,可以作为对欧某从轻、减轻处罚的一个情节,但欧某还将面临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