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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临武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09 09:51:34 打印 字号: | |

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郴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推进“五个临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新收案件2137件,审结2258件(含旧存),结案率98.36%,名列全省第8位。审判绩效始终保持全市前列,实现了“五高四低三无一满意”,共有4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惩治犯罪保平安。充分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审结刑事案件227件,判处罪犯287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审结“两抢一盗”、绑架、诈骗等案件57件。组织审理建国以来临武县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李诗伦等28人特大电信诈骗案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案件1件3人,保护群众舌尖安全”。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31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徒刑12人,欧阳志等3人贩卖毒品被判处徒刑15年。严惩危险驾驶犯罪,审结案件28件,减少交通隐患,助力出行安全。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失火案件10件,维护临武“碧水蓝天”。严惩妨害公务犯罪,审结案件6件,优化发展环境,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侯光英多次阻止风力发电项目施工,还打伤民警,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徒刑6个月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法纪衔接,严惩职务犯罪,依法审结郴州日报社原党组书记、社长廖建华郴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邓光坛,宜章县委原副书记张卫星,临武县住建局原局长唐元松等案件11件13人。

定纷止争促和谐。发挥司法稳压器作用,“点上出彩、线上结果、面上开花”,审结民商事案件1205件,多方位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票据证券等案件326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涉房地产案件6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审结合同案件570件。依法审理“三农”案件,审结农村土地开发利用、承包地流转、农民工工资等案件11件,促进乡村振兴。服务绿色发展,以长河水库和武水河流域为重点保护区域,开展“春雷行动”,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48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288件。构建反家暴机制,发出9份人身保护令。

强化执行促诚信。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司法拘留56人,限制消费450人,限制出境1人,公布失信信息37例,使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加大对拒执行为惩治力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2人。强化立、审、执各环节的财产查控、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的责任和各部门之间的衔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行难案件的形成。运用“移动执行”手机APP,推进“智慧执行”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不规范执行等行为。对18起执行案件的特困申请人实行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将执行工作与宣传媒体高度融合,发布典型执行案例,科学界定执行不能,让公众了解、理解、支持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663件,结案739件(含旧存),执行到位金额5591.49万元,结案率92.55%,同比上升160.28%、13%,执行质效稳居全省、全市前列。

二、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强化便民措施。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90%。构建“四位一体”诉讼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开展预约立案,接听、回复热线电话600余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和简案速裁“三道过滤网”,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 加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完善律师服务平台机制,引入律师入驻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帮助。开通掌上服务微信公众号,引入微信送达,促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0.03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413件,成为传递司法正能量、践行群众路线的“桥梁”和“纽带”。

塑造陪审亮点。创新陪审工作的协会管理模式,设立陪审员库,随机抽取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有效防止“陪审专业户”。编印陪审员工作手册,严格执行履职考核和奖惩制度,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推动陪审工作由形式陪审向实质陪审转化。举行入职宣誓仪式,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举办培训班,并将岗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关爱“春蕾”、“我的陪审故事”征文、见证执行等活动,丰富情理法体验。全县58名陪审员全年参与案件审理1091件。

服务精准扶贫。服从县委安排,选派3名干警常驻两个村扶贫工作队,投入扶贫资金10万元,组织43名干警结对帮扶52户贫困户。院领导先后15次率队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与村支两委专题座谈10余次。坚持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的新模式,深化“互动联动、挂钩帮扶”机制,强化对贫困村“输血”的同时,积极引导贫困村 “造血”,精准脱贫成效显著。

三、立足审判延伸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扫黑除恶工作卓有成效。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 加强与监察委、政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有效衔接,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16人,成功审理曹本群等13人开设赌场系列案(石桥“1.13”案)、苏兴仁等18人开设赌场案(西城“4.9”案)严厉打击涉“保护伞”犯罪,汾市镇派出所原所长郭建林、辅警熊志新、石桥村原支部书记文平军受到惩处,打响全省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第一枪。扫黑除恶工作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依法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强化“诉访分离”。充分发挥立案窗口作用和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完善信访制度建设,防新访、化老访、治闹访。严厉打击涉信访犯罪,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谭国强长期非法缠访、闹访,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徒刑3年6个月。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领导带案约访下访等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机制,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多措并举服务企业发展。主动对接舜华鸭业等重点企业,妥善审理经济纠纷,实现精准服务,审结涉企案件337件。注重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坚持“送法进企业”,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难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法院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针对借贷、债权催收等问题,撰写信息、司法建议,防范企业风险。

四、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从严从实铸铁军

以理想信念教育激发活力。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从”,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温入党誓词、向宪法宣誓、赴十八岿烈士墓等,传承“红色基因”,接受廉政“洗礼”,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以党建促审执。“一个党支部一面旗帜一个品牌、一名党员一个榜样创建4个先锋岗,以点带面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以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动力。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湖南法院“十二条禁令”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履职约谈、短信提醒等,教育约束干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构筑法官依法办案“防火墙。扎实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以文化素能建设提升能力。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培养现代法官队伍,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累计培训560余人次,让法官“开口能说、坐下能判、提笔能写”。打好“法院文化牌”,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演讲比赛等活动26场次。开掘司法智慧、破解司法难题,撰写论文、案例30篇,其中论文获奖8次,荣获国家级奖项6次,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4篇案例选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一网一端两微”

五、破冰攻坚抓改革,大力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员额法官文书签发权,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办理案件497件,占比23%。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审委会运行机制。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落实法官职级待遇,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职业激励保障机制。整合司法资源,加速内设机构改革。目前,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

创新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的要求,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转向案件质效监督和统一裁判尺度。严格落实绩效考评、案件质量监管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权力运行制约体系。依托信息技术对审执流程科学再造,强化办案节点信息监管,实现自动记录跟踪、提示催办、预警冻结。运用大数据思维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实行月统计、季分析。实时滚动播放法官收结案情况,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坚持“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公布裁判文书1905份;开展裁判文书自查、评查工作,避免“带错出门”。审判质效在全市名列前茅,并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三项规程改革,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权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关键作用。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准许检察机关撤诉2件2人。适用新修改的刑诉法,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7天审结范利民交通肇事案。加强司法人权保障,逐步实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指定辩护范围,律师出庭辩护率明显提高。

六、诚恳接受各方监督,积极推动司法公开

自觉接受人大及政协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报告和通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积极配合民主监督小组专项调研活动,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断完善联络沟通机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等150人次。被评为年度人大、政协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2件,其中维持1件,未结1件。邀请检察机关负责人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办理检察建议5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阳光司法”为目标,推进“四大平台”建设,庭审直播案件14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10余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接触审判、感知正义。法治宣传步入三位一体“微时代”,编写宣传信息300余篇,发布微博、微信111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5次,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完善涉案舆情研判机制,主动、坦诚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与智慧法院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少数法官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改革措施有待巩固深化,司法辅助人员不足,严重影响工作的可持续性开展。对此,我们将深挖潜能、谋划措施、解决问题。

 

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9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政治建院、公信立院、改革兴院、严格治院、科技强院”理念,强化对标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临武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牢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到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中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工作大局中来部署,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来推进法院工作。

(二)必须紧紧围绕大局,切实服务保障临武经济社会发展。把法院工作更好地融入“五个临武”建设中去,推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强力打击各类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民商事审判,积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铁腕整治违约失信行为,最大限度地杜绝“法律白条”,如期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大攻坚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必须高度关注民生,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一切以人民为中心”,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构建“开放、动态、便民”的司法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司法诉求。完善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改进法院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必须狠抓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八种本领”和“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不断完善法院人才梯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履职保障,注重思想关怀与政治关怀、生活关怀相结合,提升职业尊荣感。

(五)必须深化配套改革,切实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完善业绩评价制度,激发团队活力。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发挥新型审判团队更大作用;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按照“机构精简是基础、职能优化是关键”的工作思路,严格遵守“6项纪律20个严禁”,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刑事速裁工作全面开展。

(六)必须坚持科技引领,切实提升法院工作智能化水平。大力实施“天平工程”,加快打造“网络化、阳光化、智慧化”法院。推动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尽早实现全流程网络办案、全节点司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完善司法公开平台和诉讼服务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各位代表,新形势赋予新任务,新担当迎接新挑战。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努力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临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①【五个临武】实力临武、开放临武、生态临武、法治临武、和谐临武

 ②五高四低三无一满意案件质量高、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调撤率高;信访投诉率低、上诉率低、上诉案件改判率低、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低;无越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案件、无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群众满意。

 ③【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案件。

 ④【春雷行动】2018年3月27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8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全力维护湘江、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

 ⑤【执行不能】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逐步限制被执行人活动的空间等措施,案件仍然执行无果。

 ⑥【四位一体】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客户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

 ⑦【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⑧【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⑨【四个服从】党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一规定被简称为“四个服从”。

 ⑩“五化”建设】2017年湖南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提出:探索推行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五化”治理机制。

十二条禁令】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或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等钱物,及参加由上述人员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休闲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向律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借用钱物,要求其报销各种费用及从事“暗代理”等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参与营利性活动及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以及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方面提供帮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干预过问案件;严禁公款吃喝、送礼,采购烟酒或者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将公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等与工作无关的地方;严禁在公务差旅、培训学习过程中借机旅游或者虚报、套取差旅补助;严禁工作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剧、打牌下棋、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泄露审判秘密,为案件当事人甚至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禁慵、懒、散、拖等作风散漫、纪律松弛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禁参与赌博、含有色情内容的休闲娱乐活动等损害法院形象的行为;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匿名诬告、有意陷害等政治品行恶劣的行为。

【两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网一端两微】“一网”指官方网站,“一端”指官方APP客户端,“两微”指微博、微信。

三项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四大平台】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

法律六进中国特色的普法术语,指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表述。

6项纪律20个严禁】湖南省纪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要求保证全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重申“6项纪律20个严禁”。严明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严禁拒不执行改革方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严禁发表、散布、传播与中央、省委改革决策相违背的言论。严明组织纪律。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严禁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严禁在改革过程中拒不履行现有工作职责。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严禁擅自设置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明干部人事纪律。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严明财经纪律。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禁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严禁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严明保密纪律。严禁违反有关保密纪律,擅自扩大知悉范围,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严禁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天平工程】“国家司法审判信息系统工程”的简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协同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

 
责任编辑:临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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