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临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郴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五个临武”、推进六个“五年行动计划”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46件,审(执)结2037件,同比分别上升29.64%和35.2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服判息诉率达95.06%,实现了“两升两降”。县法院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全省文明单位”“ 全市先进基层法院”等荣誉,办案绩效名列全市法院第一,涌现出优秀庭室、优秀办案人员等市级以上先进集体、个人19个(人)。
一、忠诚履职,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92件,判处罪犯245人,同比分别增长7.26%、20.69%。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等案件19件,危险驾驶案件15件,“两抢一盗”案件50件,非法制造、持有枪支案件3件,判处罪犯110人,唐大江等9人恶势力团伙罪犯受到严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打击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经营、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16件,电信诈骗、合同诈骗等案件8件,判处罪犯35人。周斌、王东升诈骗国家项目资金,二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十三年六个月。加大反腐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7件7人。唐善英挪用公款229.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深化全面禁毒工作,开展“飓风二号”行动,审结毒品案件24件26人,一律判处监禁刑。高辉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个月。围绕“生态临武”和“美丽乡村”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盗伐、滥伐林木、失火、非法占地等案件12件19人。加强民生刑事保护,审结全县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坚持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启动非法证据排除案件1件;坚持量刑规范,严格参照量刑标准量刑,推进量刑均衡统一;坚持宽严相济,对91名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罪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或免刑。规范未成年人犯罪特别审理程序,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犯15人。
服务辖区赢民心。审结民商事案件1305件,同比上升48.46%,结案率92.23%。坚持“调判结合”,注重对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333件;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19件。南强镇3件涉土地承包权纠纷案件,成功调解2件,当事人撤诉1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构建便捷通道,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审结交通事故、医患等纠纷案件76件,促进社会和谐。围绕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要求,大力支持湘粤开放合作和湘南承接产业转移,支持产业升级和项目建设,审结合同、票据、保险、股权等纠纷案件469件,促进辖区经济协调、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密切关注金融政策调整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审结湖南九通地产临武分公司、县人建国贸中心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商品房开发、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等案件24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防范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05件,妥善处理涉银涉企金融专项服务案件184件。浦发银行诉蒋小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及时依法保全财产230万,为合法债权提供有效保障。
全力化解执行难。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提升执行工作实际效果,执结各类案件515件,同比上升23.5%,执结金额2042.9万余元,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在全市法院名列第一。开展“民生执行”,执结合同、侵权、家事纠纷案件274件,涉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权益案件25件。突出执行管理,建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工作月通报、执行款物集中管理等制度,实行“一案一账户”。拓宽执行渠道,提升执行能力,投资100多万元建设执行信息指挥中心,实现远程指挥实时化、执行全程可视化、执行查控便捷化、失信惩戒联动化、执行工作规范化。其中,通过查控系统,查询6000多人(次),冻结账户366个,冻结金额500余万元。加强评估、拍卖程序管理,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运用多种方式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80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43件案件达成和解。加大对拒不执行惩戒力度,录入失信名单295人,罚款、司法拘留38案41人(次)。
二、满足群众多元需求,践行为民宗旨
强化诉讼服务。为解决“告状难”问题,提供“一条龙”诉讼便捷服务,升级诉讼服务大厅功能,建设司法公开外网服务平台,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现场、网上、线下多渠道便利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让有理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30余万元。积极探索案外纠纷化解机制,设专职调解员和调解室,案外调处纠纷253件,极大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加强门禁安检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安全的诉讼环境。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于群众诉讼、便于案件审理的功能,全年人民法庭审结案件463件。
推进信访法治化。坚持“诉访分离、分类处理、依法治访”工作模式,实行院领导接访处访、包案责任常态化。采取在院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远程接访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涉诉信访总量逐年下降。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全力以赴做好息诉罢访、稳控工作,强化纠纷矛盾隐患排查和案件风险评估,十九大召开期间未发生涉诉维稳突发事件。一年来启动远程网络视频接访9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0余人(次),接待率和回复率均达100%。
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全面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庭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化建设,科技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和现场直播,“数字法院”系统实现案件收、结案全程信息同步登录,电子卷宗实现与纸质卷宗同步归档。组织“法院开放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12次,拓展法院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构建“网、电、人、窗、庭”五位一体体系,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平台建设,发布信息1800余条,累计阅读量42万人(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通过判后回访、社区矫正、建立帮教档案等,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延伸工作触角,多次组织巡回法庭,架起“连心桥”,打通“最后一公里”。延伸司法功能,法制教育宣传“上集市、下村街、进学校、入社区、到企业”,发布案例237件,张贴布告5000份,发出宣传册200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3000余次。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为贫困户找到解决贫困、创收致富的好办法,受到群众好评。就农村土地流转、银行贷款监管等撰写综合信息、司法建议,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促进社会管理的法治化。
三、持续加强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司法公信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26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积极推行“一审一助一书”模式,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培训,拓宽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26件,缓解了办案力量不足问题。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今年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数同比下降33.7%。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入额院领导审结案件328件,平均结案数36.4件,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监控。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和指导,建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综合四个专业法官会议。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权限,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四、着力锻造高素质队伍,夯实公正司法根基
强化政治素质建设。以加强班子建设为契入点,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党建,带队建,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核心作用。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大张旗鼓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强化“红星云”学习阵地,到革命老区开展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干警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组织日常风纪明察暗访32次,发出审务督查通报8期 ,纠正4个纪律松驰行为,干警纪律作风明显改善。
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借助上级法院及党校培训平台,依托互联网、高校等培训阵地,参与业务培训437人(次),赴高校培训17人(次)。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开展技能交流和岗位锻炼。积极开展学术理论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90余篇,其中1篇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第28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刑事庭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庭审比武活动受到好评。
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开展“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司法文化建设活动。承办郴州市法院系统第18届老年人门球赛,开启道德讲堂,组织“平安创建”等知识抢答赛,开展主题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等活动,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增强“正能量”。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落实中央和党委决策,对工作中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全面服务全县工作大局。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执行、司法公开、刑事审判、人民陪审员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真做好代表沟通联络工作,邀请县人大、县政协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0余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评议案件庭审。落实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制度,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次),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0余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5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诚恳接受各界代表、委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离党和人民的企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少数法官大局意识不强、专业素质不高、审判作风不良,司法能力与公正司法的要求不相适应;基础建设相对薄弱、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司法保障与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不相适应;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仍然突出。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收官之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谱写“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新篇章,全面开启“五个临武”建设新征程做出新贡献!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着力防控各类矛盾风险,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临武。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司法手段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体责任,坚持立、审、执“一盘棋”,强化网络执行查控、联合信用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持法律规制与道德引领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和警示功能。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这个核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创新优化诉讼服务和便民利民措施,公正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加快基层法庭建设,整体提升“前沿阵地”服务群众水平,使法院工作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坚持蹄疾步稳、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改革部署,在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上聚焦聚力,系统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和司法职业保障改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审判活力。把体制机制变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新技术,不断完善全方位的审判流程管理、智能化的办案辅助平台、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系统,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切实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按照“八个本领”和“五个过硬”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切实提高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层层压实压牢“两个责任”⑪,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注重严格要求和热情关怀相结合,真情关爱全体干警,坚决保护法官依法履职行为。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⑫、坚定“四个自信”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始终做到讲政治和讲法律的有机统一,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法院工作中得到统一正确实施。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工作理念,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创新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密切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等联系。办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切实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共同守护公平正义。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实行开放司法、阳光司法,全面释放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制度的正能量。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让我们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不负人民重托,无愧历史选择,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全力推进“一流法院”创建,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五个临武”建设,奋力谱写临武发展的辉煌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①【“两升两降”】指案件质量提升,审、执结案率提升,上诉、信访率降低,发回重审、重大改判率降低。
②【“飓风二号”行动】针对近年来郴州市毒品犯罪案件增多,毒品大要案件频发,毒品犯罪呈现“制、贩、吸”并存的严峻态势,郴州中院积极谋划筹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2017年4月-6月)的“飓风二号”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行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促进优化全市社会环境,助力建设“五个郴州”。
③【“一案一账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开设执行款专户或在案款专户中设置执行款科目,对执行款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付。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一案一账号的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案号、款项、被执行人或交款人应当一一对应。
④【立案登记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通过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
⑤【“网、电、人、窗、庭”】“网”指临武法院网(包括临武法院官方微博)。“电”指12368电话语音服务和电子大屏幕。“人”指12368人工在线值守。“窗”指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窗口。“庭”指科技法庭和直播法庭。
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主攻目标。
⑧【四项基础性改革】指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⑨【“八个本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要增强学习本领,在全党营造善于学习、勇于实践的浓厚氛围,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善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⑩ 【“五个过硬”】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按照 “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⑪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⑫ 【“四个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⑬ 【“四个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