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25名已确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为做好考生考察工作,推动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9年9月1日前完成(已确定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内容
(一)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生持本院出具的协查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并由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已提供,无须重复提交)
(二)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考生到其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证明材料。
(三)有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情况。请本院执行局协助,统一查询,并出具考察对象有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的情况说明。
(四)现实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个人所在社区/村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学院/系出具的在校学习期间现实表现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章守纪、能力素质、有无涉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需留单位/社区/村/学院/系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由出具材料单位用信封密封。
三、考察组
组 长 管 宏
副组长 雷元湘
成 员 杜传程、吴毅苗;刘畅协助开展考察工作的具体事务
四、考察方式及流程
根据考生情况,采取个人提供材料、现场谈话、组织审查、抽查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1日前,个人提供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证明材料、现实表现材料。
(一)现场谈话。与考生就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进行现场谈话。
(二)组织审查。9月1日前,考察组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报名信息、个人填写的《郴州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逐一进行核对审查。
(三)抽查考察。必要时,对考察对象随机抽查考察,主要是对组织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进行重点考察。
(四)考察结论。由考察组成员对考察情况集体研判,作出结论并提出聘用建议。
五、考察要求
(一)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
(二)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况及考察对象个人隐私。
(三)清正廉洁,不得收受考生及其亲属礼金、礼券和礼品,不得接受宴请等。 六、后期经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本方案进行考察。
临武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