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我院执行局干警的手机上收到了一封简短的感谢信“今天执行局的法官叫我去签了收款条了。真心感谢政府、感谢法院,感谢你的帮扶”。
写这封感谢信的当事人名叫陈常,是花塘乡石门村的贫困户。他在矿山做事时因设备漏电导致其触电受伤,随后他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生效后,矿里却抢先一步将他的工伤赔偿款领走并以矿里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款给他。这笔款项被拖延数月之久都仍没有拿到。“屋漏偏逢连夜雨”,陈常的母亲因去井边挑水时摔伤,大腿骨折并伴错位,急需钱动手术,陈常一筹莫展、急的吃不下睡不着。在我院党员干部下乡扶贫的一次走访中,他得知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执行该笔款项,遂在法院扶贫工作队的帮助下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我院受理陈常的执行案件后,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立马对矿山的负责人约谈,要求立即将工伤赔偿款付给陈常,否则将对该企业进行罚款。不到五个工作日,贫困户陈常就收到了这笔款项。于是他心怀感激的发出了这样一封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