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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法发〔2018〕5号
临武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临武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28 06:03:57 打印 字号: | |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为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法院执行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我院决定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穷尽财产查找措施,依法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及上级法院巡查反馈意见,认真抓好巡查整改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全面实现“四个基本”的工作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使得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确保我院在六月底通过第三方评估,七八月经最高法院同意公开宣布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夺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全面胜利。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活动顺利、高效开展,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我院决定成立临武县人民法院“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郴林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邹红卫 党组成员、副院长

  罗明勇 执行工作局局长

  成 员:王志强、陈卫国、李兴发、邓绚丽、周圣华、邓威力、陈勇、蒋卫红、刘源东、刘畅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组长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临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罗明勇任办公室主任,刘源东、刘畅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我院专项活动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汇报及宣传材料的撰写等各项工作。

  四、活动措施

  (一)加大执行力度,开展三个专项活动

  根据上级法院执行工作要求,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三个专项活动。

  1、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执行活动。对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做到“家底摸清,集中执行,按时归档”。严格区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采取集中执行的方式在6月底前全部执行到位;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穷尽财产查控措施和制裁措施。执行案件执结完毕或终结本次执行后,要同步形成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并在结案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2、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执行活动。要充分发挥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作用,对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对程序到位、证据确凿的拒执行为,要坚决集中罚款一批、拘留一批。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根据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郴中法发〔2018〕3号)文件明确的拒执犯罪案件受案标准、证据标准、程序标准以及流转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与县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对已移送的涉嫌拒执犯罪案件要跟踪进度,做到件件有结果;对涉嫌拒执犯罪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的案件,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自诉。

  3、开展治理终本案件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终本案件全面检查筛选,对于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弄虚作假、违规终本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终本案件要做到程序到位、文书上网、信息公开,决不能让终本程序沦为虚假结案的工具、消极执行的挡箭牌。积极主动对终本案件利用网络和其他手段定期查找财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立即恢复执行程序,迅速执行到位,决不让终本案件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

  按照“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5%”的要求,将执行局人员配备到位,执行局员额法官的比例不得低于业务庭员额法官的比例。加强岗位交流,将不适合做执行工作的人员调出执行部门,将年轻有为、司法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充实到执行岗位。加强执行人员专项培训,提高执行人员法律适用、做群众工作等能力。

  加大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投入,促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创新执行模式,科学执法、智慧执法、联动执法。强力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网上审批,提高案件数据真实性。执行人员配备好执法记录仪,现场查封、冻结、扣押等一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实时将视频资料上传至办案系统。严格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制度,保证工作时间设备在线,至少有2名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同时,为执行指挥中心配备1名业务人员和1名技术人员。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对执行行为的实时动态监控、对执行案件的全面质量管理。

  (三)规范执行行为,保障执行人员执行安全

全面从严管理执行队伍,把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杜绝作风漂浮、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现象。在执行过程中,要评估可能存在的危险,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避免群众哄闹、围攻,确保执行安全。对于矛盾突出、隐患较大、不适宜强制执行的,必须谨慎实施,坚决避免执行干警人身受到伤害,坚决避免被执行人恶意炒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凝聚执行工作合力

  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综合运用图片、微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执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创新举措,形成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不能”的真相,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宣扬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拒执行的负面典型。确保在六月前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一次执行集中兑现大会,发布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典型案例,弘扬执行正能量。

  主动向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省“两办”印发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联合惩戒职能,力争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任职、入党、入伍、公务员录用、获得荣誉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工作的合力。

  (五)强化执纪问责,迎接第三方评估

  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以及执行局局长与院长签订责任状,执行局各干警与执行局局长签订责任状,没有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要引咎辞职,在决胜执行难战役、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敷衍塞责、严重失职的干警,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调离工作岗位,或根据人事管理权限责令辞职、降级、撤职。

  根据“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在今年上半年委托开展预评估,补齐短板。实事求是、高度负责,认真做好资料数据收集、整理、提供等工作,积极配合支持第三方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反映执行工作情况,确保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确保按期宣布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临武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谢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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