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我终于拿到这笔赔偿款了,以后可以安心了,这多亏了法官。”刘某夫妇感激地对临武县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2015年,郭某因与黄某打闹未占上风,一时气愤用力将棍子砸向水泥地面,捆子断裂后飞溅至刘某眼部,致其眼部受伤。
临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郭某夫妇赔偿刘某15934.11元。可是郭某夫妇并没有打算赔钱,刘某夫妇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论执行法官怎么劝,郭某夫妇总是以没钱为借口拒绝赔偿。临武法院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刘某的眼睛仍需医治,等钱用,而被执行人又没有执行财产,怎么办?案件至此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一边继续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一边为刘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2000元。
为推进案件,执行法官决定巧借力对郭某某夫妇进行说服教育。不仅对郭某夫妇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还为其分析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其自身和家人带来的不良影响。
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由郭某夫妇赔偿刘小某13700元。郭某夫妇当场履行了协议。
“无债一身轻,这种身上不背债的感觉太好了!”郭某夫妇长舒一口气说道。至此,这起困扰申请人3年多的案件终于得以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