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武法院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申请鉴定,另一方当事人黄某却不予配合,并且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留下了错误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我院技术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通知及邮寄送达《鉴定机构选择通知书》后,黄某未能按要求前来选择鉴定机构。
为了确保送达程序合法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技术室就该案情况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后,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联合该案承办庭室法官调用警队力量,找到黄某的实际住址并合法送达了《鉴定通知书》以及要求其配合鉴定的《通知书》。目前该案已经选定鉴定机构进入鉴定环节。
此次送达文书过程,充分体现了我院各部门合作的紧密性,成功震慑了想逃避法律责任的当事人,同时也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