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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协助、法院执行,老赖无所遁形
作者:李月华  发布时间:2016-10-10 10:30:38 打印 字号: | |
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拘留通知书
  10月8日晚11时,临武法院与县公安联动执行,在郴州市区某网吧逮住规避执行的“老赖”蒋某,迫使其履行了应尽的法律义务。

  2013年6月24日晚,被执行人蒋某驾驶摩托车与申请人陈某芬搭乘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芬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蒋某当时逃离现场。2013年11月13日,陈某芬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蒋某驾驶未购买保险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依据临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判处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扣除已履行的部分,蒋某应赔偿19775.82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蒋某为逃避赔偿责任逃亡外地,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人员毫不气馁,主动与公安联动,10月8日17时20分,县公安局通报蒋某在郴州市某网吧内上网,执行局干警迅速驱车赶往郴州市区,19时15分到达该网吧后,谁知蒋某已于十几分钟前下机离开,干警们继续蹲守,皇天不负有心人,21时30分蒋某再次来到该网吧上网,干警们迅速将其控制住,连夜将蒋某押回临武,作出了对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9日,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蒋某当场全部付清19700元赔偿款。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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