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4月22日在临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毅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84件,审(执)结1722件,同比分别上升13.5%和13.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2%,服判息诉率达95.9%。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临武建设。审结刑事案件143件,判处罪犯179人。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破坏交通设施、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0案20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多发性犯罪61案72人,依法审理了曾建军等13名被告人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和公用电信设施作案141起的重大跨省团伙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的黑恶犯罪10案12人,严惩了曾党文等对华润新能源临武风电项目公司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团伙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审结涉黄、赌、毒犯罪34案39人,涉毒案件无一判处非监禁刑。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徇私枉法案件2案3人。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结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药、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10案14人。依法保护生态,审结失火、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8案9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3名未成年罪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封存犯罪记录 ;对24起轻微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件依法组织和解 ,刑事和解率达87.5%。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对79名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或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并实行社区矫正 ,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1072件,结案率89.2%。以维护公序良俗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审结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27件,农村土地承包、相邻权纠纷等案件306件,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246件,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稳妥审理涉及矿山整治、风电开发等国省市县重点项目的案件,审结临武县镇南乡宏发矿业开发公司八二矿与胡强加等11人合同纠纷案,推进临武八二矿、联办矿资源整合,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积极开展金融案件专项审判,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04件,金融借款案件68件,以裁判规范和指引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保护金融债权。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规范司法调解,审结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568件,调撤率达53%,调解自动履行率98.8%。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6件,调撤率达96.6%,调解后自动履行率为100%,有效促进劳资和谐。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0件,依法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执行案件58件。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新思路,着力完善“庭前引导、诉中释明、案后延伸”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诉讼权益,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达100%。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邀请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2个单位召开行政执法规范化调研座谈会,参与非法采选矿企业集中整治、官山北路征收对象土地置换等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调研会10余次,及时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发出司法建议4份,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回应群众关切期待,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全面推进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推行法律咨询、风险告知、诉讼指导、案件查询、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让群众方便快捷、清楚明白打官司。逐步推进从立案审查制到登记制 的转变,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起诉材料提交标准,统一立案登记操作规程,实现立案“零变更”,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198名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用80174.8元,让经济确实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完善便民诉讼服务。加强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楚江人民法庭建设已经完成,金江人民法庭的重新装修正在进行,方便群众就近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917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1.4%,及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设置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指导支持诉前人民调解。加强司法延伸,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系列爱民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创新推行“和美村庄”结对共建和“一村一法官”送法上门活动,确定5名法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解决农村帮扶资金11万余元,排查化解基层矛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对口联络县辖25个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倾听企业心声,服务企业发展。开展“国旗下的演讲”、“法制校长进课堂”等校园法制教育4次,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注重以案释法普法,开展刑事巡回审判7案,民事巡回审理48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年执行结案344件,执结金额2579.4万元,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70.5%,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执行规范化为中心,全面推行“一书二令四查” 执行新机制,强化对强制措施、案款管理、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的监控。以信息化建设为关键,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推进与金融、国土、工商、交通等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查控 ,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58件次,大幅提升执行效率。以清理积案为重心,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25人次,公开曝光并限制高消费56人次,纳入失信名单9人,严厉执行威慑措施和惩戒手段,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成功执结湖南易海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临武聚鑫锰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曹国知申请执行黑龙江嘉昌路桥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等一大批“骨头案”。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向公安机关申请协助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18人次,移送拒执案件2件,起到了较好的威慑效果。积极协调探索将执行救助纳入社会救助的途径,对4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资金13.3万元,真心实意为民解忧。
依法解决信访诉求。探索推进“诉访分离” ,全面落实“四访一包” 制度,坚持院长轮值接访和法官带案下访,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进一步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启动远程网络视频接访2次,实行“院长信箱”专线转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65人次,接待率和回复率均达100%。规范涉诉信访流程管理,大力推行“评估预防、约期访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提升涉诉信访工作实效。加强教育疏导,开展积案“清仓”行动,稳控上访老户,重点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积聚司法公正能量
规范审判权运行。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注重在庭审过程中查明证据、认定事实。依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统一、公开、透明。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明确法官、司法辅助和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单独招录培训聘任制书记员8名,分离审判人员的司法辅助工作。
加强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审限监控、案件催办,定期通报、跟踪分析,案件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监管职能,扎实提升管理效能。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督促法官均衡结案,案件平均审理时间33.52天,平均执行时间61.95天,全年依法延期的案件仅13件。定期召开审判质量分析例会24次,研判审判执行态势,探讨审判难案难题。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在年度司法状况考评中“两评查”得分均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坚持依法纠错,加强申诉审查,依法举行再审审查听证1次,再审结案2件。
深化司法公开。注重信息化建设,促进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互动、服务、便民功能。加大经费投入和装备保障力度,投资50万元为各业务庭室配备电子卷宗和电子档案录入系统和设备,推进卷宗和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引进远程视频接访终端设备,与上级法院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对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全面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生效裁判文书1056份,裁判文书上网率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通过门户网站、微博、短信等平台,推介法院工作,开展庭审网络直播5次,临武法院网访问量已达10万余次,短信平台累积发送信息4万余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10月在网上公开新闻发言人信息,11月实现“法院百度地图”信息上线,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12次,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司法公正。
扩大司法民主。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陪审员总数达到50人。成立全市首个“人民陪审员协会”,为陪审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活动平台。规范陪审员参审流程,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4次,提高陪审员履职能力。拓展陪审员参与监督形式,人民陪审员参与、见证、协调执行案件42件。畅通陪审员参与监督渠道,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件,普通程序参审率达100%。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决履行宪法法律权威。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信念。强化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发挥领导班子凝聚力,狠抓党员示范能力,带动干警执行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42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县以上表彰,法官徐见兵被评为“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法官张国英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院、庭长“一岗双责”,实现廉洁关口前移。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廉政课堂和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律底线,恪守职业道德。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开展违规配置使用警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狠抓机关作风整训,发出审务督查通报8期,纠正12个纪律松弛行为。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聚焦“四风”,查摆5个方面15项突出问题,制定56项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深入干部作风整顿、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1%,公车私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纪律作风明显改善,法官整体形象全面提升。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自办、上级主办各类培训1435人次,更新法官法律知识,提高法官群众服务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实施青蓝工程“成长1+2”法官导师制度 ,开设“法苑大讲坛”、“青年论坛”和“道德讲堂”,鼓励干警研讨疑难案例,交流审判经验、工作方法和办案心得。坚持开展示范案件点评、办案规范辅导讲座、庭审观摩评查等活动,让干警互教互学,提升司法实务能力。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成果转化。干警刘文、程湘、郑生冬撰写的案例和论文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优秀奖等。
五、自觉接受各项监督,有力促进司法公信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逐项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就司法公开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面复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执行力度的建议》,代表满意度测评及主任会议审议结果均为满意。加强代表通联,开设《向人民报告》短信专刊,累积推送工作简报36期,通报工作动态314次,代表联络工作小组走访代表138人次,邀请庭审评查观摩35人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79条。听取代表建议,邀请代表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监督案件讨论,办理代表督办案件1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依法办理检察建议4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邀请4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参与庭审评查观摩12人次,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开通“院长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重视网络舆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投诉,及时调查,及时整改回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与全县其他各项工作同发展、共进步,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年轻法官的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年轻干警流失问题比较严重。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和研究,积极寻求对策,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各领域改革将进入具体落实阶段。人民法院必须顺应潮流,坚持正确方向,积极主动作为。临武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⑪的新要求,探索推行司法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和期待,在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实效,为临武“三县”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围绕这一总体工作思路,2015年,临武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围绕“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体部署,找准审判工作与临武经济社会发展的连接点和切入点,努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加大解决执行难题力度,进一步化解“执行难”问题。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开展诉讼调解,推进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无缝对接。推行专业化审判模式,努力做到快捷高效办案。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切实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扩大司法民主,完善涉诉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权利。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完善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机制,防范刑事冤假错案。
推进司法改革,凝聚司法能量。坚持正确方向,加强调研,有序探索,根据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抓好审判权运行机制试行工作,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稳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⑫,深化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法官员额⑬和法官助理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法官选任制度。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法官素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建立健全解决“四风”问题长效机制。以持续改进审判作风为重点,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积极协调解决案多人少、法官职级偏低、人才流失等问题,逐步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查处和惩治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保障司法公正。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健全人大代表联络、代表建议办理等制度。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完善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注重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临武法院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封存犯罪记录】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刑事和解】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至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适用公诉案件和解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社区矫正】指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接受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适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非监禁措施,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活动。
【立案登记制】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通过改进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人民法院要明确登记立案范围、规范登记立案程序、健全配套机制、制裁违法滥诉、强化立案监督,逐步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司法规律的立案登记制度,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增设门槛”等现象。要强化法治意识,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坚决杜绝干预、阻挠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现象发生。要加强诉讼诚信建设,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维护正常立案秩序。
【一书二令四查】一书指执行风险告知书,二令指财产申报令和限制高消费令,四查指查存款、查房产、查公司、查车辆。
【“点对点”网络查控】法院执行法官在公安、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的协助下,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存款、房产、消费以及是否在经商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执行难题,提高执行工作的准确率和效率。
【诉访分离】是指诉讼与信访分离,实质上就是将诉讼程序内解决的事项与诉讼程序外解决的事项区分开来,坚持分类处理的原则,把应当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事项纳入到诉讼程序中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涉诉信访事项作出裁判。
【四访一包】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5月23日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各地可根据这一“倍增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适当高于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的基层法院,可根据条件按照本院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
【青蓝工程“成长1+2”法官导师制度】 临武县人民法院2013年制定并实施《青蓝工程“成长1+2”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临法〔2013〕02号),培育骨干青年法官。该制度设置的培养模式是一名青年学员配备两名导师,一名资深的骨干法官为指导老师,一名已通过“成长1+2”培训结业的年轻法官为辅导员。
⑪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主攻目标。
⑫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确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审判一线。
⑬ 【法官员额】即法官占法院工作人员的比例。法官法第五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人员编制内员额比例的办法。”2015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指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同时要求科学设置法官员额制改革过渡方案,确保优秀法官能留在审判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