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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司法警察大队王志强荣获“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者:邝广芳、程湘  发布时间:2015-03-24 11:49:22 打印 字号: | |
  日前,从郴州市市委政法委获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郴州市市委表彰了一批2014年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集体。临武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王志强同志获得“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4年8月31日晚上23时30分左右,王志强驾车路过一夜宵店门口时,见外面聚集着一群人,当时还听见一名中年女子在店门外大哭大喊着:“求求你们别砍了。”凭着职业习惯,王志强立即停下车,跑上前探看缘由,得知是几名喝醉酒的人在店内闹事。当时有两人行凶者已跑。还有一人还在厨房里面砍人。王志强没多想便冲进厨房,与行凶男子搏斗。因厨房内空间狭小,在搏斗中王志强的右脚膝盖被硬物撞伤,但其忍着剧痛,使劲将该男子按到在地,夺下菜刀,交给接警赶来的公安民警。王志强就这样又一次用他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法警队员危难之时临危不惧、敢于担当的风采。

  “临武法院是一个光荣的集体、英雄的集体。”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在与先进个人会谈时提到。据悉,这是临武法院干警继获得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后,又一次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充分体现出临武法院在弘扬正气、学习先进的队伍建设成效。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曾碧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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