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潇潇,有如情丝缭绕。三月里,家住临武县金江镇白岭村的村民吴长桃怎么也想不到,临武县人民法院金江法庭的法官会冒雨来看望她,并且如同往年一样将一沓现金悉数交到她的手里。
事情得从六年前说起。2009年3月初,吴长桃与丈夫李某因夫妻感情破裂闹到了该县金江人民法庭准备离婚,当时三个儿子均已长大成人,但已近花甲之年的吴长桃却由于长年劳累,造成疾病缠身面临着净身出户没有生活来源的困境,办理此案的法官根据本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果断提出了要求李某每年交付女方一定数额抚养费的建议,并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即:李某自愿从2009年起,于每年的3月6日之前给付吴长桃抚养费4000元整,直至双方任何一方死亡为止。但是在交付的方式上双方却产生了分歧,李某不同意将抚养费直接交付给吴长桃,理由是“跟她说不清”,坚持要通过法院转交给对方,法官同意了他的请求。
于是从2009年开始至今,整整六年了,吴长桃离婚一案早已案结事了,金江法庭的法官也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催讨、转交吴长桃抚养费”却作为该庭历任庭长换任时必需交代的待办事项。在繁忙的工作中,这根接力棒始终在传递着,同时也作为“爱民服务月”的一个固定项目一直保留了下来。这也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数年来,金江法庭以“爱民服务月”为活动载体,结合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开展法官下基层系列爱民活动,进百姓门、知百姓情、纳百姓言、解百姓忧、暖百姓心,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赢得当地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