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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跨省千里执行 六年交通事故终获赔偿
作者:邝广芳  发布时间:2015-02-12 14:53:33 打印 字号: | |
  2015年2月4日15时许,我院执行局了解到被执行人唐某板案件线索。案情就是命令,一场跨省追击的执行案件迅速展开。我院执行干警连夜行动,千里寻踪。最终,执行干警们在广东省中山市某区寻得被执行人唐某板,申请执行人终于获得了苦苦追索六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款。

  2009年7月14日,唐某板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由受害人唐某文驾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唐某文严重受伤并经抢救无效死亡,两摩托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经临武县交警部门认定,唐某板、唐某文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受害人韦某碧的家属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唐某板赔偿受害人唐某文家属99200.1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唐某板支付11000元的赔偿款后就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继续支付剩余的赔偿款。于是,原告唐某文的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被执行人唐某板为规避法院执行,远走他乡,难寻下落,并一直处于失联状态,该案件进入执行困境。

  临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公安局提供的关于被执行人唐某板下落的案件线索。执行干警根据案件情况立即作出执行预案,并快速办理了异地执行相关手续。为抓住时机,迅速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以保证执行案件的有效顺利执结,当天晚上,临武县法院决定连夜出击,冒着寒冷直奔广东省中山市某区寻找唐某板。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根据报案线索顺利地在中山市某区找到被执行人唐某板。执行干警通过法、理、情的说服教育,并告知其拒不执行法律生效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制裁。最终,被执行人唐某板主动认错,申请人亦主动放弃了部分利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逾期履行利息、预交的诉讼费等共73700元。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曾碧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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