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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正能量 助推司法更阳光
作者:黄生红 邓传武 胡成浩 颜强  发布时间:2013-07-04 10:23:07 打印 字号: | |
  5月6日上午8点30分,在临武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里,庄严肃穆、座无虚席。前来旁听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当事人亲属、群众及法院干警数十人。伴随着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落音,一起不服行政处罚纠纷案现在开庭,随即拉开了临武法院今年以来首次百案庭审观摩活动的序幕。这是临武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行“阳光司法”的又一个缩影。

近年来,临武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明查暗访和参与案件评查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在民众与司法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临武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真正做到了在阳光下运行。

  “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观摩和评议庭审,这是法院落实审判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强力推行阳光司法的积极探索,也有效提升了法院法官的司法能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晓云这样评价到。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临武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毅强在谈到为什么推行 “阳光司法”时深有感触地说:“司法公开对于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当前,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范围、广度和深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便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法院作为国家专门的审判机关,只有准确把好新时期司法公开这根脉搏,才能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审判,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形象,充分回应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真正实现“阳光司法。”

  2012年9月,临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剑才在带领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室建设情况时了解到:数字化科技法庭是根据国家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庭审过程中达到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的要求,最大限度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为法官、当事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审判活动公开、高效进行的高科技系统,但由于经费紧张临武县法院尚未开建。听了汇报,雷主任当即表示:人大要一如既往地对法院的审判工作给予有力的监督与支持。为此,代表视察后,根据审议意见,县财政安排了五十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法院的数字化法庭建设。2012年底,临武人民法院首个数字化科技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标志着临武人民法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和公开夯实了基础。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信息时代的“庭审直击”。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也最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人民群众也愿意与人大代表成为贴心人。为此,有些民事案件的成功调解,便少不了人大代表的参与协调。

  2012年3月2日,郴州某汽车修理厂修理工谢某受临武车主周某委托,将修理好的车送回临武时,不慎把正在公路边行走的唐某撞成重伤,后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唐世金多次向谢某和周某索赔,但两人均推卸自身责任。无奈之下,唐某只好一纸诉状将谢某和周某一起告上法庭。此案法院多次进行了庭前调解,最终还是因各方分歧太大而陷入僵局。这时,承办法官刘东找到了县人大代表艾冬福,因为艾冬福与被告周某都来自同一个社区,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艾冬福马上联系上被告周某,通过反复的思想工作,加上艾冬福在社区具有较高的威望和信誉。周某最终听了艾冬福的话,答应赔偿。之后,艾冬福又给原告家属打电话,表示会尽力做好被告工作,让其尽快拿到赔偿款。唐某的家属看到艾冬福为自己的事情如此操劳,倍受感动,表示愿意作出一定的让步。最终,原本一起十分棘手的交通事故案件,在人大代表的协助参与下调解结案,为社会消除了一个不稳定的因素。

  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一直以来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难点问题。在每一次对法院工作的调研过程中,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谈的最多的就是法院的空调白判,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难题,临武县人民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作为法院的执行监督联络员,按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升执行案件和解率”的工作思路,主动及时地向当地人大代表通报案情,共同商讨案件执行和解方案,力争得到人大代表的支持和配合,实现案结事了。

  2012年11月,申请人文某与被执行人邝某因相互斗殴发生纠纷,经法院审判,判决邝某赔偿文某因伤所致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67000余元,但邝某一直在外务工,以长期躲避的消极方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今年5月14日,接到邝某回到家中的消息后,承办该案的临武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妻子正在坐月子,他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孩子刚生下来家里的生活压力更大。假如强制执行对幼儿和产妇会产生不良影响,可另一方当事人却强烈要求法院执行,双方的对立情绪相当激烈,执行工作的难度很大。如果机械地就案办案,草率地强制执行,容易激发强烈的反抗情绪,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此时,法院领导想到了人大代表,迅速召开会议,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和监督案件执行,并针对此案情况的特殊性,本着“文明执法、情法并重、人文关怀”的指导思想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5月19日,临武县人民法院从各庭室抽调法官、法警人组成了专案工作组,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进行监督。当时,被执行人邝某家中只有其母亲以及正在坐月子的妻子在家。李母一开始看到执行人员时,抵触情绪大,随案监督的人大代表多次对其宣讲法律知识,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并告知阻挠执行的后果。同时,女干警关切的询问产妇的身体状况,并对其进行心理宽慰,法情并施,使被告妻子放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李母见代表人民说话的人大代表也出面来给自己做工作,最终转变了态度,同意组织亲朋坐下来协商解决此事。最后,经过临武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人大代表长达四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围观的群众在听取执行法官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宣传及解释后,对临武法院此次执行行动表示理解和赞同。

  最后,被执行人邝某将67000元现金送到法院,并交到了申请人文某手中,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事后,受邀参与执行的人大代表对该案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法院干警深有感慨地说:人大代表分布在各乡镇、农村和社区,他们熟悉情况,会做工作,协调能力强,在当地威望高,有了他们的参与,我们法院更有信心把执行工作做好。

  司法越阳光,公众越信赖。临武人大及其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与支持,汇聚成了一股强大的正能量,有力助推着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提升了司法的公信。近年来,临武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241件,见证执行143件,庭审观摩21次,参与法院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46次。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深受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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