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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新报》:三人盗割煤矿电缆破坏电力设备获刑
作者:邓志尧 颜强  发布时间:2013-05-31 10:18:27 打印 字号: | |
  新报讯(通讯员邓志尧 颜强 记者黄慧)因“手头紧”,3 个年青人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还未运走便被保安人员抓获。近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破坏电力设备案。

  2012 年10 月23 日,彭某、陈某及李某三人因缺钱,萌生盗取煤矿电缆卖钱的歪念。当天晚上21时许,三被告人携带断线钳、手电筒等作案工具窜至该县一煤矿井下巷道,将正在用于抽积水的两百多米电缆剪断。三被告人将剥出的电缆铜正准备运走时,被巡逻至此的煤矿保安人员发现并抓获,后被扭送至当地派出所。经鉴定,被盗割的电缆价值38570元。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为牟取非法利益,偷剪正在使用中的供电线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4年至4 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郴州新报
责任编辑:程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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