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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走出冲突的僵局
作者:曾 妍 颜 强  发布时间:2013-04-19 08:01:52 打印 字号: | |
  一场大火让汽修厂学徒刘某严重烧伤,而被判赔偿的汽修厂账户余额为零,案件双方为赔偿款矛盾愈演愈烈,请看湖南临武法院如何让这起案件——走出冲突的僵局

  

  “这些年来,法院为我的事没少操心,如今法院不仅帮我追回了赔偿款,还把我送回家,我真是打心眼里感谢法院,感激法官。”4月16日,当从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勇手里接过12.8万元的赔偿款时,申请人刘某眼里噙着泪水。

  事情还得从2010年1月说起,当时才21岁的刘某在县城某汽修厂里当学徒。一天晚上,同宿舍的员工彭某为给自己的摩托车加油,从维修车间里一辆待修的吉普车油箱里盗取一桶油,并放在宿舍的角落里。九时许,宿舍突发熊熊大火,当时正在卫生间洗澡的刘某被突如其来的大火团团包围,来不及逃离的他被严重烧伤,经法医鉴定构成二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同宿舍员工彭某在倒油时用了打火机引致,而彭某本人也在火灾事故中被严重烧伤。

  “伢子命是保住了,但是已经严重毁容,肾器官、关节和肌肉等全都烧坏了,现在已经没生育能力,行动也很不方便,这对于一个刚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来说,实在太残忍了。”说到儿子的遭遇,刘某的母亲几度哽咽,痛不欲生。

  2011年11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汽修厂赔偿刘某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2.8万元,彭某赔偿25.7万元。但汽修厂老板张某仍不服二审判决,坚决认为事故是彭某盗取汽油引起的,与汽修厂无关。而彭某因自身也在火灾事故中受重伤,为治疗早已负债累累无力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后,鉴于案件的复杂性,法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执行方案,并将案件交予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官陈勇手中。

  “法官,求求你们了,我儿子现在全部毁了,如果得不到任何赔偿,他这几十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咋办呀。”面对刘某母亲的苦苦哀求,陈勇心里也很难受,并暗自发誓一定要帮刘某要回赔偿款。

  经多方组织查找,陈勇发现汽修厂账户余额为零,且很久没有资金往来了。案件执行完全陷入僵局,而拿不到赔偿款的刘某及其家属陷入迷茫并失去理智。2011年12月,刘某母亲多次召集亲戚到汽修厂闹事,不仅砸毁厂内多件物品,还将在厂内做事的员工罗某打成轻微伤。其父亲也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将刘某背进汽修厂老板张某家里强行入住,张某迫不得已带着一家老小在外面长期租房居住。

  而张某对于刘某父母的过激行为不甘示弱,先后起诉要求刘某搬出房屋并承担自己因租房而花费的费用,起诉刘某母亲赔偿汽修厂的财产损失等,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张某的合理诉求。对于法院的判决,虽然法官进行了释法明理,但刘某父母仍不理解,认为法官收受了张某的好处,偏袒张某。

  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案件执行似乎成了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死结。面对执行困境,陈勇决定用情理法交融的办法,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将几个案件结合在一起,作通盘考虑。

  “刘某才二十来岁,正值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如今不仅被烧得面目全非,行动也不方便,这对他该是多大的打击。”“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换成是你儿子被烧成这样,你会怎么想。”执行法官一番话语逐步瓦解了张某逃避执行的念头。“只要他搬出我的房子,出点钱也是可以的。”至此,案件执行初现曙光。

  执行法官趁热打铁,马上跟刘某联系,跟他讲明利害关系,“你这样强行住人家房子不仅要赔偿,而且自己生活也不方便,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听了执行法官的这番话后,刘某也觉得很有道理,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

  4月14日,在陈勇的主持下,刘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表示就算砸锅卖铁也要把赔偿款还清,并自愿放弃对刘某及其父母的赔偿请求,而刘某也答应立刻搬出张某的房屋。至此,一起骨头案终于化解。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程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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