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法制日报》:湖南审结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作者:颜强  发布时间:2013-04-07 11:22:54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禹爱民 颜强 分析破解网站代码,然后使用黑客工具探测扫描出网站存在的漏洞,再用旁注、上传等方式对网站进行攻击,并趁机将木马后门程序上传至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近日(3月29日),湖南临武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犯罪工具电脑一台予以没收。据悉,以此罪名定罪的案件在湖南尚属首例。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4岁的被告人封某出于个人兴趣爱好,自学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2012年8月以来,封某应QQ昵称 “自由在唱歌”、“猪猪”、“天边”等网友邀请,开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具体操作过程:由“自由在唱歌”、“猪猪”、“天边”等人提供政府、学校等相关网址给封某,由封某选定入侵的网站后,分析破解网站代码,然后使用“御剑”、“中国菜刀”等黑客工具探测扫描出网站存在的漏洞,再用旁注、上传等方式对网站进行攻击,并趁机将木马后门程序上传至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封某每获取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并提供给对方后,对方就通过银行汇款向其支付一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报酬。2012年10月29日晚,公安干警将正在运用黑客工具扫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被告人封某当场抓获。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程湘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