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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法律亮剑助春耕
作者:吴泽亮  发布时间:2013-03-19 09:30:38 打印 字号: | |
  “大爷,选择种子、化肥时,要尽量到指定的定点单位购买,如农资公司,购买后记得索要发票,以备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投诉、起诉依据。”正值春耕之际,临武法院法官们深入田头地间面对面地指导农民如何购买正规种子、化肥,保存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证据,深受群众好评。

   为更好、更快解决农民朋友在春耕期间的涉诉涉法问题,临武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一是开辟涉农案件“快车道”,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二是深入农户,巡回就地立案、调解、开庭、审判、送达,保证在最短的审理期限内审结,让群众尽早投入到春耕生产中去;三是抽调部分法官走进地头田间为农民朋友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同时将常用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到农民手中,切切实实搭建为农服务平台,服务春耕备播。

  “以前买种子化肥,只是听销售商们说,自己不会看厂家,不知道怎么分辨假产品,到庄稼长势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下可好了,法官们给我们讲了如何分辨假化肥、农药,如何保存证据,这下买种子心里有底多了,真是谢谢法官。”正在田里农作的一位大爷高兴地说到。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邝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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