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临武法院民二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结了(2013)临民初字第1号原告龙孝力诉被告临武县红十字康泰医院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2009年12月,原告龙孝力为被告临武县红十字康泰医院挖掘生活用水水井一口,当时约定价格为4800元。开挖期间,龙孝力支取了1500元。临武县红十字康泰医院尚欠3300元。因被告资金紧张,余款一直未支付。
本院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诉讼请求标的在8000元以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并当庭调解结案,迅速化解了矛盾,体现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化解矛盾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