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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法院“四个坚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作者:颜强  发布时间:2012-12-18 12:01:5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临武县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暖。

  坚持以人为本。在审理各类案件中,尊重人的法律主体地位,突出人在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群众路线。在实际工作中,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要经常深入群众,善于和群众打交道、交朋友,切实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既熟悉政策法律,又会说群众语言,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服人。

   坚持群众满意。自觉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和根本标准,安排部署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考核、评价政法工作的方式方法,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多做让人民群众长期受益的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实绩。

  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执法,要求法官服务热情、说话和气、办事热情、态度和蔼,执法规范、举止文明、态度公允、有礼有节,尊重案件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申诉,不根据自己的主观态度来决定对当事人的态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邝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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