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11日在临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毅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大力推进审判管理创新,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法院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五年来,共获省、市级荣誉五十一项、县级荣誉三十六项;“打黑除恶”、“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司法警察等多项工作被省、市两级法院推介;法官整体形象一直名列省、市法院前列,2012年排全省第十位、全市第四位;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新审判综合楼投入使用,展示了现代法院形象,方便了群众诉讼。
一、抓重点,公正司法,保稳定促发展成效明显
五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058件,审(执)结6018件,结案率为99.34%;其中2012年受理1512件,审(执)结1472件,结案率为97.35%。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四升三降”态势,即立案数、结案数、民商事案件调撤率①、执行和解率分别上升83.5%、87.4%、12.7%、10.3%;上诉率、发回重审改判率、涉诉信访率分别下降3.5%、1.2%、4.3%,司法绩效得到大幅提升。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五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040件151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67人,占24.2%。2012年审结刑事案件232件30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6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恶犯罪案件17件111人,打击和瓦解了以罗方飞、蒋阳知、周海杨、李林斌、何小飞等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其中罗方飞以聚众斗殴罪、绑架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严厉打击“两抢一盗”②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案件351件。艾华平、何立军等多次在金江、香花岭、东山钨矿等地持刀拦路抢劫,社会影响恶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二年。加大反腐败力度,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84件10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3人,一审判处原城管局党组书记唐建斌、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建新、原规划局副局长陈林波等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293名初犯、偶犯等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③。坚持“寓教于审”,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依法从轻或减轻判处未成年罪犯87人。
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我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不断加大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力度。一是全力打造四大“司法服务平台”④,审结各类案件1263件,涉案标的8940万元,为我县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二是主动开展专项服务。积极参与矿区整治整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金融债权等专项服务活动,审结各类案件1117件,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了贡献。围绕矿业秩序整顿,审结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件28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25件,妨害公务案件18件。谭耒法、余立超利用医院救护车运送炸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是服务“三县”⑤建设。依法审理涉及项目开发、高速公路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合同纠纷、周边纠纷、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案件534件,有力地配合了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围绕“绿城攻坚”活动,依法严惩毁林犯罪,审结失火案件17件,盗伐林木案件12件,滥伐林木案件23件。四是促进和维护依法行政。五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1件,2012年审结24件,结案率为100%。其中,85%的行政案件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92%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促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与信任。特别是加强计生行政审判工作,共执结计生非诉行政案件⑥462件,执行标的535.7万元,促进了全县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开展民生审判。组织开展了“保障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青少年维权”等专项审判活动,五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405件,结案3390件,结案率为99.56%;2012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73件,审结958件,结案率为98.46%。高度重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审结相关案件1933件;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妥善审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权益保障纠纷,审结相关案件455件。通过集中审理和执行,为矿区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款和损害赔偿金等690余万元,在化解大量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同时,为全县矿区“休克”疗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抓难点,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措施到位
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告诉申诉难。一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全市法院率先设置独立的立案大厅,坚持院长接待日和首问负责制,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⑦,实现立案接待便民化、预约开庭人性化、纠纷解决多样化。完善告知制度,通过立案导诉窗口和印制《诉讼须知》等,为群众提供诉讼风险告知、举证须知等诉讼指导服务。二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构建法官“下基层、联农户”长效工作机制,先后60余次组织法院干警深入乡镇、社区、企业,送法上门,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辟“绿色通道”,为特困弱势群体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9.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8.3万元。四是简化办案程序,完善简易案件速裁机制,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⑧,深入基层,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全院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4.2%。
综合治理,竭力突破执行难。五年受理执行案件1482件,执结1457件,执结率达98.31%,执行总标的6253余万元。2012年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58件,执行率为91.17%,执行标的1635.7万元。一是和解促执行。通过诉讼案件的调解、协调、撤诉以及当庭兑现,减少执行案件总数,降低执行压力,民商事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率仅为28.6%;坚持“审执联动”,在案件立案、诉讼阶段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894件,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提高了执行到位率;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成执行双方和解和履行,化解大量执行积案。二是制度保执行。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制约,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接受当事人的全程监督。法院执行案件登录上网率达100%。三是措施强执行。开展执行攻坚,五年来共运用查封、冻结、扣押、搜查等执行强制措施2000余件次,确保执行到位。四是社会共执行。开展“三看三比执行竞赛”、“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⑨等活动,全院参与,社会助力,综合治理,共同化解执行难问题。
重点治理,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坚持标本兼治,提高办案质效,构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统一协调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实行重点案件跟踪督办、集中清理申诉积案、联合接访以及 “四定一包”⑩等措施,努力化解信访积案。五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52人(次),办理涉诉信访案件97件,办结了李文月、陈美莲、骆长兴、李友松等信访难案,呈现出涉诉信访“总量逐年下降,积案逐件化解,新访逐步减少”的良好态势。
三、抓根本,从严治警,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把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好,通过集中政治学习、座谈讨论、办专栏、演讲等方式,积极引导干警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自觉地把审判工作融入到为大局服务上来,融入到为人民司法上来。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干警办案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在职进修、远程教育、参加业务技能轮训等途径,夯实法学理论基础。大力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疑难案例探讨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加强人才招录工作,五年新进人员24名,其中硕士学历6名,本科学历18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推动队伍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干警遵章守纪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整改到位。通过规范考勤、着装、开庭和司法礼仪等措施,强化细节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文明创建,干警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按照“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适合法院审判工作特点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审理、执行案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动态跟踪检查,防止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廉文荐读、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让干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隔离带”。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职业荣誉感。围绕创建“政治型、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以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法院文化长廊初步建成。开展法官论坛、文体竞赛、文娱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把文化建设融入工作生活之中,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职业荣誉感。
四、抓创新,开拓进取,法院管理机制科学规范
改革司法裁判机制。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 的指导意见,积极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将盗窃、抢劫等常用16个罪名作为试点,规范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细化量刑标准和情节,确保罪刑相适应。2010年来共适用量刑规范化规则判处罪犯366名,刑事审判质量明显提高。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及相关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统一裁判尺度,促进裁判公开、公平、公正。
强化审判管理机制。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完善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初步建成审判管理组织体系、审判管理职能体系、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审判智能化运行体系等四个工作体系,形成管有规范、严有依据、评有标准、实时监控的动态管理机制,上诉率由7.9%降至4.4%。实行判后答疑,增强裁判的公信力,案件当事人息诉率达到94.93%,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信访案件、发回重审案件、重大改判案件逐一评查,促使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为2.16%,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五年来全院刑事自诉案件调撤率为94.3%,民事案件调撤率为83.8%,刑事公诉案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率为45%,执行和解率为37.6%。积极构建“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较好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落实社区矫正 制度,坚持判前走访、判后回访、委托司法行政部门调查评估,判处非监禁刑时充分考虑基层组织意见,促进轻微刑事犯罪人员及时回归社会。
完善司法保障机制。以新审判综合楼整体搬迁为契机,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政务管理水平。推行“网上办案”,借助微机管理系统完成案件的立案排期、审限监控和网上传输诉讼文书等工作,建成了以电子科技为载体、以流程监管为内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内部局域网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法院联网的局域网系统,电子化办公初具雏形。加强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网络优势,及时宣传法院工作,打造法院与群众的快速交流平台。
五、抓监督,阳光司法,法院执法透明度不断增强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断强化监督意识,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报告法院工作,并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民商事审判、执行等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认真整改。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审案件、参加重要会议、见证执行、参与案件评查和进行明查暗访。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共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交办、转办事项79项,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做到了项项有回复,件件有落实。黄其彪等36名县人大代表提出的“依法处理湖南省炳城置业有限公司与袁玉信商品房买卖纠纷案”建议,我院通过召开代表议案办理情况面复会、邀请代表参加案件和解等方式,一举办结与该案相关的四宗诉讼、执行案件和一笔案外贷款,受到人大代表和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审务、政务公开,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完善案件办理进展的回告机制,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全面实施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案件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强化法院与群众的“零距离”互动,提高法院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2009年县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18人,四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643件,参审面达到100%;畅通媒体监督渠道,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五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次,及时向社会发布和反馈法院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个别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少数案件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不严谨;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虽有明显缓解,但还没有根本解决;法庭建设严重滞后,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经费不足等困难仍然严重等。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和克服。
今后五年及2013年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今后五年里,临武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这条主线,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为建设“和谐临武、平安临武、美丽临武”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今后五年法院将在“五个方面”争取更有作为。
一是在“创先争优”上要更有作为。按照“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的要求,全面推进现代文明法院建设,积极争创省、市先进法院,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二是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上要更有作为。认真分析研判当前经济形势及其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法院工作与临武科学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及时制定针对性强的司法应对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为全县五个“十大工程”建设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三是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上要更有作为。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打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化大调解体系,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巩固和发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提升裁判公信力;积极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四是在依法保障民生上要更有作为。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自觉为民分忧、为民解难、为民息怨。妥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案件,依法打击和制裁危害民计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化便民诉讼工作体系,加大对弱势群体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共享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五是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上要更有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五年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握好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干警服务大局、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教育和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加大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力度。
按照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2013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服务意识,能动司法,维护全县工作大局有新举措。一是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其合法经营,维护平等主体的合法权益;突出涉农案件处理,依法审理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促进新农村建设;突出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涉法重大决策,及时调整审判力量,确保服务到位。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刑事审判要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民事审判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商事审判要注重维护诚信共赢的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执行工作要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面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三是全力构建社会和谐。完善“大调解”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2.强化人本意识,司法为民,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新力度。在司法便民上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文明。在司法为民上加力度。坚持院领导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好的做法,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在司法利民上加力度。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在司法护民上加力度。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强化创新意识,规范高效,完善法院管理机制有新拓展。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体系。管理层级上落实分级负责。明晰职责,探索院、庭分级管理,实现由“大一统”的粗放管理模式向“小而精”的规范管理模式转变。管理手段上提升科技含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办案流程,实现过程管理,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取得实效。管理效能上注重结果运用。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法官业绩档案,着力构建“靠指标引领、凭数据说话、用实绩考核”的评价体系。
4.强化危机意识,从严治警,公正廉洁有新成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不断开创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政治思想素质、领导能力和司法专业水平。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院,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廉政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规范文明用语,教育引导法官自觉规范司法行为,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5.强化公开意识,公信立院,执法规范化有新提升。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全面履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配合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等法定义务。进一步拓宽渠道,构筑法院短信平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庭审、专题调研等工作常态化。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并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工作;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协调沟通和相互配合;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作用。
6.强化发展意识,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突破。着力推进审判庭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建成和完善法院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展览室、机关食堂、警训中心等。着力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建成集音频、视频一体化采集的数字法庭系统,实现案件审理同步录音录像,构建“网络直播”平台。着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根据撤乡并镇后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合理选址,循序渐进抓好楚江、金江、武水、香花四个法庭建设,确保每年完成一个法庭的新建或改造任务。
各位代表,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我院将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以时不我待的历史紧迫感,以坚忍不拔的政治责任心,顺应人民新期待,落实县委新要求,以一流的管理强队伍,以一流的业绩树形象,以一流的服务促发展,为临武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
《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①【调撤率】指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
②【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③【非监禁刑】是指某一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管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或者依法适用缓刑、假释等刑事处理措施。它是一种人道、宽缓、经济的刑罚运用制度。
④【四大司法服务平台】指法院为金融行业、中小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四个专项服务平台。
⑤【三县】是指把临武建设成为交通发达、能源供给充足、区位优势凸显、沿海产业转移承接度大的最开放县;农业产业化和有色矿产品精深加工化特色县;城镇基础设施配套、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休闲功能完善的全市一流宜居县。
⑥【非诉行政案件】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行政案件。
⑦【判后答疑】是人民法院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判决、裁定内容以及从法律上正确把握和对待裁判结果,针对当事人就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的疑问,采取由原承办法官进行答疑的一种司法便民措施。
⑧【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其主要内容是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
⑨【反规避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及其他协助单位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反击、压制和处罚的各项体制机制和措施手段的总和,是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有效地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致使被执行人无法律和体制漏洞可钻,其任何尝试规避的行为均将遭遇执行机制的反制。
⑩【四定一包】此处是指对信访案件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结案的工作措施。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它是体现政法职业特点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量刑规范化】201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三项重点工作】2009年12月18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