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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17 09:26:40 打印 字号: | |
  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3月22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院 长  李 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1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 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眼临武发展大局,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法院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235件,审结1220件,结案率为98.8%;受理执行案件311件,执结307件,执结率为98.7%,司法绩效明显提升,群众满意率得到提高。全年被省高院表彰先进集体1个、十佳办案标兵1人、先进个人1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优秀政法干警1人,被市中院表彰先进集体2个,党建工作先进个人1人。在全年的民意调查中,我院法官整体形象名列全市法院第四位,全省法院第十四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与预防犯罪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平安临武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00件275人,审结200件275人,结案率为100%,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9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案件50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犯罪案件5件37人,打击和瓦解了以蒋阳知、周海杨、刘启军、李祥、苏上雄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加大反腐败力度,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一审判处原临武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唐建斌、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建新等10年以上有期徒刑。认真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审结临武首例“醉驾”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曹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对11名未成年犯、从犯、协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强化帮教转化工作,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按量刑规范化要求审理案件16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依法、积极、妥善”原则,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的调节职能,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应对。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05件,审结981件,结案率97.6%。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结合同、金融案件181件,结案标的2160余万元,促进了辖区经济协调、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审结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房地产、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226件。认真审理涉农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业化进程,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购销、农民工劳务(雇佣)合同等纠纷案件42件。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思路,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积极开展行政审判的延伸服务,以专题报告、座谈等形式与行政机关加强工作交流,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4件,审结34件,结案率为100%。积极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执行,大力支持城建、规划、土管、计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执结案件103件。引入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联席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官民和谐,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建立化解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制度,强化对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制约,重点解决消极执行等问题,不断提高执行的质量和效率。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 专项活动,针对当前执行工作中一些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有履行能力但采取多种手段逃避履行的状况,采取多种手段予以制裁和打击。陈某、钟某与黄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因被执行人黄某下落不明,执行陷入困境。执行人员调查发现,黄某与刘某在本案审理期间协议离婚,借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遂将刘某追加为被执行人,执结了该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8件,执结204件,执结率为98%。共扣押财物480余件,查封房屋31栋,搜查、划拨现金850余万元,司法拘留31人,罚款40人,召开集中兑现大会2次,为推进执行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司法保障力。

(二)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着力构建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三者之间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全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为72.8%,民事案件调解率为45.1%,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76.2%,行政案件协调率为50.3%,执行和解率为23.7%。

  健全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权运行。一是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立足法院自身,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作配合,落实诉讼保全、风险告知、当庭调解、及时履行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缓解执行压力。二是强化执行监督制约。全面落实执行与立案、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执行实施与执行管理监督、执行人员与评估拍卖事务、执行机构与执行款物等分离的分权制衡制度,杜绝执行权的滥用。

强化审判绩效管理,完善重点案件风险评估机制。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 监督,建立结案通报和审限预警机制,确保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强化质量评查、责任追究等措施,将审判质效纳入年度考评,增强干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全年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防控机制建设,建立重点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升对各类敏感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应对水平,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隐患。

(三)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完善便民措施,关注群众诉求。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完善以“快捷、便利”为特色的司法利民机制,努力实现立案接待便民化、预约开庭人性化、纠纷解决多样化。全年发放便民手册、诉讼指南900余份。实施法院开放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构建法院领导干部下基层联农户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社区、企业,体察民情,送法上门,为群众排忧解难。

落实司法救助 ,保障群众权益。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5万余元,为20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加大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针对部分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生活特别困难情况,为特困申请人提供救助资金10.2万余元。

  畅通信访渠道,回应群众呼声。把治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件件答复,重大信访案件落实“三定五包”责任制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尽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审判质量和作风,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全年办理涉诉信访案件67件,信访总量逐年下降。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和“三优”庭室创建活动。坚持“学习日”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大培训,提高干警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积极开展司法调研活动,组织疑难案件分析会、新法知识研讨会和各类专题调研,安排和支持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和司法考试。全院干警为民意识、大局意识明显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加强。深入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官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解和实践,自觉坚持群众路线。以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规范考勤、着装、开庭和司法礼仪,加强对学风、会风、信访接待及网络、警务用车的督查,强化细节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文明创建,干警自律能力明显提高,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警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落实“一岗双责”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承诺书,发挥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政工和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加强对执法办案和法官队伍的管理监督。聘请廉政监察员,发挥廉政监察员对审判一线的直接监督作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 ,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努力从制度机制上促进司法廉洁。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干警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围绕创建“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开展“关爱干警行动”、法院文化建设大讨论、法官论坛和户外运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把文化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丰富文化生活,陶冶情操,凝聚人心,展示法院的审判业绩和良好形象。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切入点,不断改进、完善措施,自觉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交办件,对交办的15件案件,院长亲自阅批、督办,确保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地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委员、送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法院工作事项。开展“百案庭审观摩”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为民。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加强陪审员选任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密切联系群众、监督审判活动的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78.5% ,参审面达到100%。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经费不足等困难仍然存在。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依靠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立足自身,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2年主要工作

  2012年,我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突出执法办案这个重点,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⑩,着力推进法治临武建设,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全面开创临武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此,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着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以进一步解决一些案件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年”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公正审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以及婚姻家庭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广巡回审判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协调和解机制,着力解决一些案件的诉讼难问题。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强化案件责任查究,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抗拒执行的行为,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依靠制度优势,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突破点,着力抓好审判管理。健全完善科学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实现司法公开和完善监督制约为重点,依法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切实抓好司法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备的审判管理体系,以制度保公正。以构建审判监督纠错新机制为重点,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有效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以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抓好队伍建设。以培育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和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深入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规范司法行为,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司法廉洁教育,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健全廉政监察、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和《关于“五个一律免职” 的通知》规定,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大力整顿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以加强监督机制为着眼点,着力打造阳光司法。以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着力构建监督制度体系。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对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监督指导意见,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强化舆情应对,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做好释案释法说理工作,加强正面引导,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突出科技强院为落脚点,着力加强“两庭”建设 。进一步紧抓机遇,以新建的审判办公大楼为平台,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审判、办公设施的科技含量,把法院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制活动的重要场所,实现法院审判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实现“科技强院”。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有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恪尽职守,扎实苦干,为谱写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

《临武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①【三个至上】2007年12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提出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

②【量刑规范化改革】201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行政案件。

④【反规避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及其他协助单位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反击、压制和处罚的各项体制机制和措施手段的总和,是通过完善法律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有效地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致使被执行人无法律和体制漏洞可钻,其任何尝试规避的行为均将遭遇执行机制的反制,反规避执行强调事前防范,并最终建立让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不敢规避、不能规避的体制和机制。

⑤【审限】是指在相关诉讼立法中,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到法院判决的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的期间等作出相关规定的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审限的长短、审限的起算、审限延长的理由与程序、审限的排除、违反审限规则的惩戒等要素。

⑥【司法救助】 ①人民法院对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根据其申请,予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穷尽一切司法手段仍无法实现其合法债权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解决暂时生活和医疗救治困难的一种救助措施。

⑦【“三定五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调查核实、包协调处理、包督办落实、包教育稳控、包劝回接返”的责任制度。

⑧【一岗双责】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岗”就是个人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管理责任”。

⑨【五个严禁】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而作出的五条禁令: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⑩【三项重点工作】2009年12月18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实践中,各地实行流动办案,创造了许多巡回审判方式,被形象地称为“草原法庭”、“马背法庭”、“海上法庭”、“田间法庭”。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全面提高人民法院工作水平,切实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以深化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五个一律免职】市委、市政府规定,凡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的一律免职;参与赌博的一律免职;醉酒驾驶的一律免职;违反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一律免职;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票、玩电脑游戏或到歌舞厅、洗浴场所休闲娱乐的一律免职。

 【“两庭”建设】是指法院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设。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邝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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