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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法院法警大队认真组织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作者:王志强 孙晶  发布时间:2012-12-14 09:11:49 打印 字号: |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7年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废止。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维护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秩序,12月12日下午,临武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召开警务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了新颁布实施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宏在与全体法警学习新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讲话时指出,新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明确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能和队伍管理的重要依据,要求全体法警必须认真学习,牢固掌握条例的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法警大队大队长王志强带领全体法警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进行了逐条细致的学习。他指出,相较于《暂行条例》,新条例重点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职权、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规范,必须深入学习和了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相关内容,认真领会并牢固掌握好条例内容,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全体法警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为准则,切实履行好司法警察的义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法警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新条例,对本职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责任感和安全保卫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今后的司法警务工作中,要以新条例为准则,立足本职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以更饱满的热情、更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工作、奋勇争先,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法警队伍。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邝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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