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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法院“四个监督”促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颜强  发布时间:2012-11-06 10:05:5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临武法院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原则,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四个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执法的法官队伍。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实行“一岗双责”。制定《临武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审判纪律和司法作风教育工作。加大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通过审判监督、司法巡查、案件评查等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改进和提高信访举报查处手段。

  二是加强审判执行全程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印发《临武法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和个人在明确部门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查找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风险等级。由领导小组进一步确定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形成《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表》,并进行通报。今年1-9月,各部门及干警均已填写《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对各自的岗位职责风险类别进行了评估,并对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进行了自查。

  三是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建立法院、家庭、社会防范网络。出台了《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措施,将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与年度考评挂钩。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建立起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督察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谈话。

  四是加强教育监督,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举报内容涉及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违反社会公德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找被举报人谈话。严格诫勉谈话的程序性规定,突出其作用,根据谈话内容需要,要求被举报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交纪检监察部门,谈话记入个人简易档案,作为考察干部的参考材料。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程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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