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临武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新机制,并取得良好效果。该院今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8起,协调结案51起,协调率87.94%,且没有发现一件涉诉信访案件。
一是全程协调。在立案、送达、庭前、庭审、庭后五个阶段,只要当事人愿意协调解决,行政庭就积极组织协调。同时在审慎受案的同时,对于不属于法院管,但当事人确有困难请求法院帮助协调的案件,也积极介入,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重点协调。对于不服行政机关决定的具有可协调性的行政案件,主动查找双方矛盾纠纷的症结,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协调工作,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对双方矛盾已激化协调难度较大可能引发信访、上访的案件,对该案件进行信访预评估,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坚持院领导全程指导并参与协调。
三是借力协调。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建立敏感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机制,对出现不稳定苗头的重大行政争议案件,及时向院党组、县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沟通,争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