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案件质量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为确保案件质量,临武法院严把“四关”,以实际行动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严把“立案关”。在立案环节对案件进行区别对待,能诉前调解的就当即调解,调解不成的则经立案后,实行随机分案到法官。在立案时,对案件相关材料从形式和实体两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做到区别情况,针对案件特点灵活掌握,保证向审判庭移送的案件符合立案标准,手续和材料齐全。
二是严把“庭审关”。庭审前承办法官必须对案情进行大致了解,梳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并将庭审提纲附卷。庭审时仔细审查并准确判断确认证据的效力,排除非法证据及不相关的证据,确保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此外,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规范庭审程序、强化庭审功能。
三是严把“审限关”。 对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的程序的也必须确保审判效率,防止拖延办案。实行审限跟踪监督,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依法依程序进行审批。加大案件督查通报力度,实行每月通报制。
四是严把“问责关”。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全面评查案件审判质量,对因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及裁判结果错误而被改判、发回重审的以及法律文书出现瑕疵等情形,一律追责,并将评查结果计入法官执法执纪档案,作为法官绩效奖惩、年度考核、评先奖优、提职晋级的主要依据,促使承办人办案责任意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