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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法院:二合一力量,彰显陪审制优势
作者:邝静云  发布时间:2011-12-06 10:15:2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临武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工作,精心打造人民陪审员队伍,专心陪审事业。把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员的优势结合,形成二合一力量,彰显陪审制优势,提高办案效率,从而提升办案的透明度,拉近法院和群众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发挥专业优势,提高陪审效果。今年,我院通过县人大任命的18名人民陪审员中,有村委会主任、乡镇妇联主席等。我院根据陪审员的专业、工作性质,结合陪审员自身意愿和审理案件的性质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不仅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而且人民陪审员可以在擅长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进而提升了审理效果。在审理李某诉吴某离婚诉讼纠纷一案中,我院针对女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情况,由从事妇联工作的女陪审员参与庭审和调解,充分发挥陪审员妇女工作的经验,协助法官寻找解决矛盾的突破口,经过耐心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自愿和好,顺利解决了纠纷。

    二、发挥群众优势,提高宣传效果 。“当了陪审员以后,我才知道到当一名法官是多么的不容易。”我院的人民陪审员王某是一位村主任,他说,当人民陪审员,不仅让他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对法院和法官有了深刻的认识,意识到当好人民陪审员还要好充当法律宣传员。以往总是有很多人不懂法律,不理解法官,输了官司或哭或闹,甚至破口谩骂,还以为是法官徇私枉法。再加上一些素质低、不负责的律师推卸责任,最终输了官司的当事人往往迁怒到法官身上。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影响面广,当法律的宣传员更容易让群众接受。当遇到一些有不满意情绪的当事人时,人民陪审员可以以一名普通百姓的身份同他们交流,将心比心,明理释法,让群众更了解法院、了解法官。

    三,发挥民意优势,提高监督效果。“如何在审判中体现民意,关键在于给足话语权。”为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决”,我院努力做到“四个充分保障”,依法让陪审员融入审判工作:一是充分保障陪审员合理安排时间。所有陪审案件提前通知人民陪审员,使其能够妥善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做到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两不误;二是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查阅案卷和了解案情的时间。提前安排陪审员查阅案卷,并由主审法官向人民陪审员介绍主要案情、可能的争议焦点及相关法律条文;三是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发问等庭审的权力。让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发挥他们擅长的专业优势和群众优势,同时由单一参与开庭审理案件转向案件办理全流程;四是充分保障陪审员发表意见的权力。在案件评议阶段,由人民陪审员及合议庭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更要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此外,我院还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召开座谈会,耐心倾听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互吐心声,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进一步体现法院工作的民主化。

    边沁说过“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只有保障人民的参与,让司法运行在阳光之下,才能做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裁判,而人民陪审员无疑是来自群众的一束阳光。让我们敞开大门,荡涤尘埃,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温暖。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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