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提高人民法院的社会管理水平,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临武县人民法院近日研究制定了四项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着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提高司法建议责任意识。将司法建议工作列入法院工作的重要议程,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起司法建议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司法建议工作的宣传,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扩大司法建议工作的社会效果。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司法建议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
二是规范和完善司法建议程序。为保证司法建议的严肃性,法院在日常司法工作中一旦发现相关单位在规章制度、管理体制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应由各审判业务庭写出司法建议初稿后,送交专门机构备案提出,报分管院长审核,再经院长批准同意后向有关单位送达。必要时抄送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
三是明确司法建议内容。为使司法建议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和明确性,法院必须明确司法建议的内容,对于存在的问题,法院不但要指出,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和办法。一般情况下对提出的问题,首先做详细阐述,其次做深入研究,再次仔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督促司法建议的落实。建立司法建议的回访和意见反馈制度,由承办人跟踪了解相关单位对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同时法院内部定时不定时对司法建议进行梳理清查,全面掌握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并针对建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视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区别对待,确保对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的进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