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武法院转发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并要求各庭室组织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再审审查工作。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充分认识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功能和重要性,在工作中坚持平等保护、依法裁判、“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等原则,准确把握法定再审事由在不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中的适用,增强司法办案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
二是掌握立法精神及具体规定。精确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加强法官的释明和调解工作,在畅通申请再审渠道的同时,正确界定再审事由成立的标准,处理好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与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既判力之间的关系。
三是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能动水平,切实加强民事再审审查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力度、抓好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在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中坚持“全面调卷”,认真审阅相关案卷,了解纠纷起因,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给予当事人平等表达诉求的机会。对有新证据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坚持合议庭集体听证,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参与旁听,保障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民事再审审查的监督职能,为服务大局和树立司法公信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