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理解和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为审判工作实践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提高我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8月26日下午,临武县人民法院组织民事庭全体人员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议全文学习了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并将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作为重点学习对象,要求干警们逐句解读,深入领会,力求准确掌握。会议学习氛围活跃,干警们对新解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自己在办理相关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交流学习心得。会议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案件审理中,将准确适用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定纷止争,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