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和公安部的紧急通知,为切实保证院机关和干警的财产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审判秩序,院党组高度重视,研究成立了临武法院防范、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了《临武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临武法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临武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执勤职责》等相关制度,调整了应急分队成员,对全院各部门及干警在机关保卫、突发事件处置的职能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安保、处突职责细化到每个岗位、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压力,形成了全院各部门、全体干警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的安保格局,确保在处突过程中能做到反应迅速、领导有力、组织有序、处置及时有效。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宏就近期全国各地法院发生的机关安全事故做了通报,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再次敲响警钟。通过学习,增强了干警对当前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
李可院长对机关安全保卫提出四点要求:一、“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事关法院的形象和声誉,事关法律的权威”,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法院机关安全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本部门干警认真学习相关通报,不断提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人人防范、事事防范、处处防范,把抓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各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机关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遵重配合保安及执勤司法警察,不得擅自将未进行安全检查的人员带入审判区和办公区。二、严格执行《安检规则》等各项安保制度,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加强保安及执勤司法警察责任感,不断提高安检技能。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人员的安检工作,严格核对进入人员的身份,做到登记全面,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人员一概不许进入。同时要注意执勤用语,多解释多劝导,得到人民群众和相关单位的充分理解支持,使机关安检工作不流于形式,逐步实现正规化、有序化。三、司法警察大队要加强审判区、办公区巡逻力度,加大对进出审判区、办公区人员的盘查和安检力度。要设置流动巡逻岗哨,对审判区、办公区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和二次安检,做到逢疑必检、逢包必检,发现违禁物品、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一律没收,并一一进行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及突发事件立即处置,及时上报。四、是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和对激化予盾纠纷案件的排查和化解力度。信访接待人员要提高接待技巧,热情听取当事人的诉请、诉求,答复情况及时不推诿,与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息访工作。审判、执行部门要仔细排查本单位承办的各类案件,对敏感案件要及时掌控当事人的心态和动态,慎重处理当事人的不当请求,避免因处理简单而激化矛盾,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征兆的案件,提前与有关部门沟通预警,及时作出预案,妥善化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做到矛盾纠纷不激化,真正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影响法院机关安全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