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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法院依法审结“董事会”敲诈勒索案
作者:欧碧波 谭 辉  发布时间:2011-05-17 23:50: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临武县法院对一起涉嫌敲诈勒索罪的五名被告人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陈光华等五人7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陈光明等玉屏村村民为了承揽工程,组成了“董事会”,对外称玉屏工程队。由于玉屏工程队并没有承包工程的资质,技术质量不过关,且造价高并伴有故意拖延工期等现象,所以很多单位和个人不愿将附属工程承包给他们。但是“董事会”倚仗宗族势力的背景,以阻工闹事的方式迫使建房单位和个人将附属工程承包给他们或者补偿工程损失,最后演变为“要建房找玉屏工程队”的潜规则。2005年3月至2010年3月间,“董事会”以阻工闹事等手段强行索取财物共24次,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五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阻工闹事等手段强行向建房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五被告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能主动退赃,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谭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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