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临武法院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和推进执法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公开,确保诉讼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效率,在执法办案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实行立案公开。审查立案时,对有关诉讼事项进行公开或提示,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也避免了许多案件审结后因执行不能而引发的涉诉涉执信访。主要包括:公开受案范围、印发诉讼指南、告知办案期限、公开收费标准、提示诉讼风险、进行法律释明等内容。
二是实行审判公开。审判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全面推行审判公开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案件坚决实行公开审判,确保公开审判制度的真正落实。包括:1、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中的注意事项,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开审判,允许符合条件的人旁听;3、对各类案件均依法进行公开宣判;4、加强判后释法,案件判决后,由承办法官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释明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适用的意见和作出判决的理由,使得当事人能够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理解法院的判决,提高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认知度,有效降低案件上诉率。
三是实行执行公开。执行工作中,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依法公开案件执行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等重大执行事项,依职权对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终结执行,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高消费等,一律公开执行;对一些难以执行特别是久拖不结、当事人有怨言的案件,及时加强与当事人的联系沟通,反馈相关执行信息,必要时邀请其旁观执行,增进当事人与法院的沟通、理解,消除其心中怨气。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是否应当公开审判、有无落实审判公开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强纪律监督。通过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措施畅通信访渠道,接受当事人对干警落实公开审判的情况举报。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县委政法委监督,今年来共办理人大、政协和县委督办案件16件,邀请了32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庭审现场,亲身体会案件审理程序和环节,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另一方面强化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监督,今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同时立足法院网站建设和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系统,加大了裁判文书上网和审判、执行信息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