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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措”促“打黑除恶”取得阶段性胜利
作者:欧碧波 欧阳晓君  发布时间:2010-06-11 16:50:08 打印 字号: | |

    自去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打黑除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全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通过“六项举措”取得了我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胜利。截至目前,我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326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五至十年的9人,五年以下的10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8余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严惩黑恶犯罪。对于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依法严厉打击,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有期徒刑判决率达81%。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黑恶犯罪势力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摧毁其再次犯罪的物质基础,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打造平安临武奠定基础。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确保社会效果。结合全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从维护社会大局出发,突出打击挑战社会秩序、挑战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倾向,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黑恶势力保护伞。201049日,在全县公捕公判大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可对罗方飞等15名团伙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罗方飞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5000元,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严把质量关,周密细致办“铁”案。坚持把党的刑事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做到所有审结的案件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承办人和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坚持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讲事实,重证据,不纠缠细枝末节,不贻误战机。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确保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形成打击合力,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保障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五、坚持严宽相济刑事政策,争取最佳社会效果。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该严的一定从严,真正体现依法从重的精神,该宽的要依法从宽,真正发挥稳、准、狠的刑事政策威力,努力缩小打击面,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对未成年犯罪,坚持“寓教于审”,感召、引导其改过自新,对于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六、搞好宣传,扩大效果。成立临武法院打黑除恶专题报道小组,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通过临武法院网和电视媒体进行全程、及时报道,对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公布,同时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等各部门形成舆论攻势,充分发挥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作用,扩大打黑除恶战果,形成群防群打的社会氛围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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