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采取法律服务维权措施,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救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
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为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临武法院充分利用专项法制宣传、节日宣传等方式,印发了内容有司法救助的范围和对象、缓、减、免诉讼费情形的宣传资料,并开展多方位的咨询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依法维权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避免矛盾纠纷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法律援助案件主要是因残疾、严重疾病、灾难事故、工伤赔偿、农民工欠薪等造成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他们往往需要及时解决相关诉求。因此,在保证案件得到公证审判的前提下,本院尽可能减少诉讼时间和诉讼环节,优先审判、执行法律援助案件。
三、缓、减、免诉讼费用,实现司法救助。
对法律援助案件,临武法院根据《诉讼费收费办法》以及个案情形对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并对相关的诉讼文书提供免费复印,使援助对象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法的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临武法院已为援助对象缓、减、免诉讼费用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