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上午,临武县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在法院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剑才、选举任免联络工委主任黄兴旺、内司工委主任邓传武、新增选的18名人民陪审员和县法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仪式。县法院院长李可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剑才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就人民陪审员如何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要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他要求全体人民陪审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见证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院长李可在讲话中表示,法院要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保障,组织系统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以适应当前审判工作需要,促进公正与效率。
会后,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邹红卫就《刑诉法》向人民陪审员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