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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清理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10-19 20:52:46 打印 字号: | |

    为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坚决纠正违规收费行为,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湘高法[2009]20号文件精神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我院党组决定, 20094月至6月集中开展清理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按照司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切实纠正法院内部存在的违规收费的不正之风,集中治理和整改违规收费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案件收费工作,进一步落实法院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专项治理活动应解决的突出问题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严格制度、强化管理入手,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各庭室局队要紧密联系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纠正和重点整改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巧立名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的问题。在案件中不严格依法按诉讼收费标准收费,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收取诉讼费;以被告人交纳罚没款多少作为判处刑罚轻重的先决条件,有的公开要价,对交纳罚没款或者赞助费多的被告人以罚代刑,重罪轻判;巧立名目,向案件当事人收取送达费、邮资费、汽油费;对案件代理人、辩护人查阅案卷收取阅卷费、摘抄费、服务费等;强行要求律师、当事人订阅书刊报纸;对执行立案收取“立案审查费”。

    二是硬性下达“创收”指标问题。对所属内设机构下达“创收”指标,对审判、执行等业务庭、局硬性下达经济指标,导致一些法官争案源、抢案源,对标的小的案件不愿办,标的大的案件争着办;不顾法律规定,违反管辖权办理民商案件,尤其是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滥用执行罚款权,动辄最高数额罚款,以此作为创收途径;有的把奖金、福利、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与完成“收费指标”挂钩。

    三是向当事人或企业拉赞助的问题。以基本建设和办案经费不足为由,向案件当事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拉赞助;以枉法裁判为代价,向案件当事人明码标价要赞助;有的从已执行的款项中以支持法院建设为名收取赞助费。

    四是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在本院财务账外设账,形成财政资金体外循环;有的现金管理混乱,白条抵库数额大;有的票据领用、缴销手续不健全,收据互相转借、代开,使用过期作废票据收费;有的挪用专项资金和执行款物。   

    三、专项治理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必须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要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法官法》中关于“十三个不得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关于确保司法公正的八项规定》等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讲求实效。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制定方案,教育动员(时间:20093月下旬)。各部门要按照本院统一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部署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搞好教育动员,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正面宣传;组织对规定篇目的集中学习和讨论,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上来。

    ()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时间:20094月上旬至5月中旬)。各部门要从社会各界的反映中、从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信访举报中、从查处的违纪违法干警案例中,深入查找各类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本方案提出的三个方面问题进行查摆。对所查摆的问题要一件一件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分析危害,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要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为下一步整改打好基础,作好准备。

    ()强化措施,认真整改(时间:20095月下旬至6月上旬)。搞好整改是整个专项治理活动的关键所在、重中之重。各部门要锁定整改目标,明确整改任务,把握整改重点,注重整改实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坚持批评教育为主,搞好责任倒查。对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整章建制,严格管理(时间:20096月中旬)。加强制度建设、实施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是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核心环节。本院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建立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种不规范行为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建立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查处的有效机制。各部门对本部门已有的规章制度要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和检查,对不完善、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及时组织学习,严格执行。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有禁不止的违纪违法行为。

    中院纪检组监察室要在20096月下旬前,对各基层法院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高院将于6月底前对中院和基层法院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在全省法院进行通报。

   

四、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事关法院科学发展的大局,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一要明确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我院成立清理纠正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李可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于惠玲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监察室主任谢德仁任办公室主任,黄凯、黄华、骆飞、高凤萍、刘莎、陈金丽、陈建林、李慧清、谭晓敏、李建平、周丽、刘建春、张国英、欧阳晓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治理活动信息收集、材料综合、情况反映、联络协调、宣传报道、案件查处等工作。

    二要明确工作目标。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要实现以下五个工作目标:一是切实提高对规范收费的思想认识。要把规范收费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大事认真对待,切实抓出成效。二是认真清理前段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处理办法。三是严肃查处贪赃枉法案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建立规范收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五是层层建立对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收费问题。

    三要明确工作纪律。全院干警要站在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不折不扣地按照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个环节,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坚决禁止认识问题不到位、查摆问题不深入、发现问题不追究,处理问题不严肃的形式主义。对只走过场,不求实效,做表面文章,违规收费问题仍然严重的部门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同时,各部门在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中,要一手抓查处问

题,一手抓经验总结,要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激励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和增强广大干警严格执法的自觉性,维护制度纪律的严肃性。对严格执行诉讼收费规定,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的部门和个人,要大力宣传,推广经验,确保这次专项治理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圆满成果。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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