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临武法院“两项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作者:欧碧波  发布时间:2009-10-19 16:38:15 打印 字号: | |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临武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加强和改进班子建设作为重头戏,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规定,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推出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到实处,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为了确保法院重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决策,防止重大事项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临武法院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即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下发《关于确定“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的通知》,将“三项一大”的内容具体化。同时,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规定在决策中务必严格执行党组集体领导制度、调查研究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票决制度、程序记录办法和会议记录签字制度、会议纪要制度、决策旁听制度和决策公开制度等九项制度,严防一把手权力“体外运行”,失去监督。

为了防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流于形式,围绕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了院长不直接分管法院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制度。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加强对分管领导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每半年向全院干警公布一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从制定制度到执行制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可始终坚持身体力行,模范带头,牢固树立“班子有权威,一把手才有威信”、“班子合力是一把手权力的最大化,班子的凝聚力是一把手能力的集中体现”的观念,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处理好民主、集中和充分发挥其他班子成员主观能动性的关系,让其他班子成员在其位、谋其政,有位有为有味,形成了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互相监督的良性工作格局。新的制度实行以后,党组会议开诚布公,各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政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策,减少了摩擦和隔阂,加强了交流,增进了团结。班子成员的廉政、勤政意识得到强化,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能力。今年3月,院党组精心组织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活动,经过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和党组研究决定等环节,竞任了22名中层正副职,使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今年7月,院党组经过集体研究,向组织部门呈报了4名干部解决正科级待遇、5名干部解决副科级待遇。由于党组在制定人事政策、研究人事问题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做到了“不让老实人吃亏”,让干群心服口服,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今年78日,法院审判庭建设正式开工,院里坚持5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1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处置及公用资金购置1万元以上的重要装备党组集体研究,1千元以上的开支“五人会签”,保证了基建项目进度公开透明,厉行节约,有效防止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受到了县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度评价。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欧阳晓君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