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不会调解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教育就是最好的调解手段。”这是临武法院李可院长在清理执行积案周会上的精彩讲解,让每个执行人员感触颇深。清理执行积案以来,临武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充分运用教育手段,注重执行、教育相结合,取得了较好效果。
临武县工业局煤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曾昭枚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曾昭枚拒不履行义务并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其妻朱珍月进行教育劝说。2009年8月17日,执行干警夜袭来到曾昭枚家,找到刚回家的曾昭枚,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执行过程中朱珍月突然冲到一名干警面前咬住该干警的腰部,并抓伤多名执行人员,执行人员不得不将其拘留。在拘留所里执行干警依然沉下性子,耐心给她讲解法律法规,解释什么是妨碍公务,并将法律书籍赠送给她,要她劝说曾昭枚想办法履行判决义务。在细致入微的教育劝说下,曾昭枚主动和煤场方面达成和解协议并将欠款一次性支付完毕,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近年来,临武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行执行、教育相结合,促进执行和解,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以来,临武法院执行局共执结案件211件,其中执行和解87件,占41.2%,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